绩效 绩效管理 指标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灵丘县财政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o1252o1692022401
二、合同名称: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242022CCS00043
四、项目名称: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丘县财政局
地 址:灵丘县新华西街93号
联系方式:0352-8522765
供应商(乙方):太原尚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杏花岭区三桥小区西5幢2单元12号
联系方式:187359247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6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选取某一特定领域开展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县级财政共性绩效指标库设计;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重点绩效评价;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56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11No1252o1692022401).pdf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11No1252o1692022401).pdf
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项目名称: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委托方:灵丘县财政局受托方:太原尚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山西·灵丘签定日期:2022年9月5日绩效管理业务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灵丘县财政局乙方(受托方):太原尚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名称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二、服务内容灵丘县2022年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及全过程绩效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详见下表1:表1本项目服务内容明细表序号具体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1选取某一特定领域开展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县级教育系统绩效指标体系建设2完成县级财政共性绩效指标库设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完成县级财政共性绩效指标库设计工作3事前绩效评估对纳入项目库的新增且使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重大项目或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1个项目)。4事中绩效监控选取1个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开展事中监控工作,形成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分析报告。5重点绩效评价选取重点民生项目、政策、部门整体开展重点评价工作(评价涉及的财政支出金额占上年度财政项目支出总额的20%(含)以上)。三、服务期限自2022年9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向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乙方提供的绩效管理服务完成情况及业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和综合考评。4.按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计算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独立完成受托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2.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配备与受委托工作能力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固定的服务团队,加强对工作过程的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确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受托工作。4.在开展受托工作任务过程中,须向甲方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5.对甲方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评价报告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本项目有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本项目的有关情况。6.按本协议书的约定收取服务费用。五、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根据山西省绩效评价服务行业标准,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本项目服务费用中标价为:56.98万元整。项目全部完成后15日内甲方付清本项目服务费用。六、违约责任(一)如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和相关要求实施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核减部分服务费用:(二)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修改协议,延长完成期限;(三)如果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工作;(四)如果甲方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工作无法开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本项目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七、协议的修改与终止(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三)本协议将因服务完成而自行终止;(四)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本协议将自行终止。八、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三)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灵丘县财政局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理人,韩她君乙方(盖章):太原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0352-8527060电话:18735924728签订日期:2022年9月5日签订日期:2022年9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 绩效管理 指标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