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墙防水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2022)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1210-2241YDZB5349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
三、项目编号
1210-2241YDZB5349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
联系方式:020-87558130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3号 801室(部位:13)(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136705401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
1(项)
864,559.27
864,559.27
合同金额: 864,559.27元,大写金额:捌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30日至2023年02月06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盖章)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施工合同.pdf(盖章)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施工合同.pdf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发包人(甲方):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承包人(乙方):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GDSZ202203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承包人(乙方):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1210-2241YDZB5349)及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采购小组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且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工程内容:虫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的形式,项目措施费包干(单价和总价措施)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少于清单量时,结算需核减该部分的工程量,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多于清单量时,按包干处理。由承包人按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及项目措施费等费用,上述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合同价包含全部材料、服务、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报名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工程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项目验收费用、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2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本工程的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等价格发生波动时,固定综合单价不作调整。三、合同工期工期按监理、项目管理单位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工期总日历天数130天。四、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捌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玖元贰角柒分:(小写):864559.2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6.414.08元、暂列金额¥56.133.09元。项目单价:日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口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组织施工及验收(以现行最高标准、最新规范为准),并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上述标准及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六、项目相关施工要求(一)总体要求1、承包人委派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一致。2、承包人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发包人备案,且在发包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3、承包人承诺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发包人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4、承包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6、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承包人施工行为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二)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须按建设单位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2、质量保修期: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发包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四)施工要求与施工管理1、在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内容的通知,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2、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配备项目驻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6、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材料质量现场抽检。7、承包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8、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指定驳接点,由承包人自行布线管。9、承包人必须及时清运干净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发包人单位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10、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11、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发包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此造成施工机械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2、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实施管理,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和持证上岗等人员须到位且持证上岗。1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14、承包人所提供的资料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5、承包人须按工期要求竣工并通过验收,对未能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承包人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每日历天的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16、承包人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根据成交价提交3份响应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给采购人,如采购人发现在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不平衡报价的,采购人将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调整的结果。七、支付方式、结算及变更项目计价原则(一)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为:1、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有效发票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需扣除暂列金)的30%,做为预付款。2、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50%,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和有效发票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需扣除暂列金)的20%,即累计支付至5合同价(需扣除暂列金额)的50%。3、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10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档案资料,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计算结算造价,但最终结算造价不能超合同价,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结算审核完成,并且承包人提交有效发票及支付工程质保金(现金形式)(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2年)后,发包人将剩余的费用支付给承包人。4、若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出现违约情形,竣工之日满二年,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14天内,向承包人无息退还工程质保金。若承包人在此期间有违约情形,发包人有权不予退回工程质保金,并以质保金抵偿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部分,还有权另行向承包人追偿。5、由于发包人是财政划拨行政事业单位,故采购人在规定付款时间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注: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承包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3)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且经发包人书面要求未改正的。发包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二)结算原则1、工程计量:本工程清单计价模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执行。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及发包人签认的工程签证单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2、承包人须保证其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承包人在其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由发包人所最终确认的其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否则,将视为承包人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参假,属于违约行为,承包人应按超报金额(即编报价-审定价×1.1)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3、在该工程完工验收后30日内,承包人一次性提交完整的预(结)算书且每页预(结)算书需要加盖公司公章及有关结算资料。双方办理资料移交手续当双方在结算资料移交表上签字后,发包人不再接收承包人提交的任何有关结算资料(发包人要求补充完善的除外)。所有因资料不合要求而造成的结算延误均由承包人负责。(三)变更项目计价原则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需由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并按发包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确认和盖章后方可生效1、单份设计变更单增(减)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不予调整,超过2000元的,仅调整超过2000元以外的部分。2、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发包人书面指令和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合同范围外的现场签证而引起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按如下原则处理2.1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和材料设备单价的,则按合同中的项目综合单价和材料设备单价计算。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照基准日期的清单计价规则及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广东)、《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按以上编制的组价清单税后总价下浮,计算变更工程造价,重新计算的变更工程造价需交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执行。2.3以下项目费用单独列项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结算时不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政府收费、工程保险费、所有打洞剔槽费用(设计变更除外)、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组装平台、焊接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外运费用等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等。2.4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且需重新认价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报价且留有足够的时间让发包人去核价。若因承包人未及时给发包人报价,或未留有足够的时间让发包人去核价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发包人认价后,承包人若有异议,可以另行协商,但不得延误工期。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承包人对所有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无论是否经过发包方的审核),任何故意虚报、满报(扣款)等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的,发包方保留相应处罚的权利。在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单审核价并不绝对代表发包方最终给予施工方之金额,发包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已有审核价的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进行重新审核,违反合同约定及与事实不符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如施工方向发包方申报的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的,该签证无效,同时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按弄虚作假签证额的2倍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八、承包人所采购的工程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要求采购工程材料。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工程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九、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及纠纷的解决1、若承包人所承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赔偿发包人的损失。2、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有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若承包人延迟完工超过5天,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经发包人书面要求后,在十五日内不能解决,或存在任何违反本合同承诺的行为,经发包人书面要求,在十五日内没有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未付款项,发包人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4、乙方所投入的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应报予甲方审批并与本合同附件中的约定保持一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上述所有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在开工前全部到位,接受甲方的查验,否则乙方应按未到位人数1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或更换,离开工地现场一天及以上应向甲方书面请假批准,每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五天。施工期间累计超过五天的,乙方应按人数1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未经甲方批准更换人员,在甲方同意更换之日前8离开的同样按此条扣除工程款)。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承诺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承诺要求),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交接时间不少于14天。5、如乙方派驻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碳商文件明确要求或响应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问题,不适应现场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乙方承诺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承诺要求。6、乙方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现场工程例会,每缺席1次,乙方按人民币5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7、乙方若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完毕,按逾期完工处理,乙方须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8、若工完不清场,乙方按每日3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9、乙方如发生拖欠工资或供应商货款而造成社会不安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聚众围堵索要工资、以声称将自残自杀来索要工资等)的,乙方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负全责。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用于垫付拖欠的乙方人员工资和供应商货款,并且乙方须按甲方已垫付款项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无论何时,因乙方拖欠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工资、分包工程款或其它应付费用,或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被牵涉到相关纠纷中的,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款、罚款、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滞纳金和甲方因应诉或抗辩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并在收到甲方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付给甲方,乙方亦同意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拒付,否则,乙方应以上述应赔付费用为基数和每日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乙方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解除本合同,限令乙方十日无条件退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的暂定总价10%承担违约责任。12、如乙方未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交齐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原因9除外),按延期竣工处理,承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1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甲方书面通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因乙方原因,停工累计达3天且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按甲方要求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乙方已运用到工程上的任何材料,同时责令乙方5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完全退场并交清所有工程资料,暂不结算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甲方另行发包工程。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和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发包后的工程造价超过原工程造价的部分,且甲方可直接从未结工程款中抵扣乙方应赔偿的损失,不足部分由乙方即时全数补付甲方14、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所有通知文件均以向本合同记载的地址及代表人以快递寄出视为送达。发包人(甲方盖章):承包人(乙方盖章):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横路2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3号801室(部位:13)(仅限办公)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000电话:020-87558130电话:020-8210840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同福路支行开户名:开户名: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户:银行帐户:730274406795签订日期:2022年09月30日签订日期:2022年09月30日1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详见穗建筑[2019]1179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示范文本通用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43单位工程回名称: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目内容: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等改造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目范围: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目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1.53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日文书;日信件;口电报:口传真;电子邮件;口其他: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文件当没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时,采用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当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时,采用所在地现行地方标准、规范。如施工期间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发生变动,承包人应无条件按新标准、规范执行,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5.施工设计图纸5.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2)提供的数量:二式叁份,承包人确需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9.发包人1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需要或发包人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除文物保护外,其它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20.承包人20.2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4)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素和良好的状态。根据监理工程师或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围蔽按市政园林【2001】1273号文要求执行。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行人、车辆等的通行,不能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设施,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承包人应当承担其出入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含水路)通行权,养路费等一切费用和税费,办理相关手续。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其所需要的工地以外的供工程使用的任何附加设施。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根据设备、材料或临时设施运输的需要,承包人应负责并自费加固任何桥梁或重修或改进任何与施工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任何道路(含水路)。退场前,对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道路、桥梁、水闸、码头、堤围等设施的损坏自费恢复原状。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承包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它问题而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42.质量标准42.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三方检测合格(3)如果工程质量经过两次验收后均为不及格,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发包方无须支付承包方剩余工程款。同时有权追究违约责任。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种类:按规定(2)检测机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3)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回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口另作约定: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的部位有:按规定及通用条款58.竣工验收58.10竣工清场口按通用条款规定。回另作约定:工程验收10天内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口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回另作约定:工程验收10天内61.工程量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口按通用条款规定。回另作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1)提起竣工奖额度国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口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口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口另作约定:1367.工程优质费67.1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日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口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72.2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方法:不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工程承包方式见协议书第二条。72.3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不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包于不作调整。86.合同争议86.6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口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合同份数94.1约定提供合同文件提供合同文本口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口另有约定:94.2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数: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其中:发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承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4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承包人(全称):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综合馆(1号楼)南北侧外墙防水项且(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2)质量保修期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的规定一致。(6)其他15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821084072022年02月30日2022年09月30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防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