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海洋局、嘉兴市林业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MB195796320221201
二、合同名称: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中际-ZJZJGC(2022)嘉23号
四、项目名称: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
联系方式:0573-82799391
供应商(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 址:保俶北路36号
联系方式:189182310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到2022年10月底,完成我市2个浪潮一体化观测仪的安装。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pdf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1).pdf

嘉兴市浪潮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份合同编号:中际-ZJZJGC(2022)嘉23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2022]3900号预算金额:500000.00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以下称丙方):上海晨洋海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项目2、乙丙方是否有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回环保产品;回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肆拾玖万元人民币其中税率为6%,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如有)”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1项:天(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2)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一(2)分期付款: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项目合同金额60%的费用,其中乙方30%,丙方30%;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40%的费用,其中乙方20%,】丙方20%。1山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i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若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一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壹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一二、特殊专用条款部份第一条服务内容用开展嘉兴沿海两处堤前波浪、潮观测设施建设。通过设施建设,获取连续的海洋观测数据,尤其是风暴潮与大浪期间的动力数据,为嘉兴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基础支持,同时也为沿海区域经济开发与海洋工程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储备。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到2022年9月底,完成我市2个浪潮一体化观测仪的安装;试用期一个月后验收;之后运营1年。2、履行方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履行。3、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嘉兴两处设备安装地点。第三条技术资料1、供应方(乙、丙)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诉讼各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洪兴路253号法定(授权)代表人:Dutu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丙方:上海晨洋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椒北路36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塘浜路116号1幢502室2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0571-81963367彩联系电话:1891823101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高新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张扬支行银行账号:1202026209008803510银行账号:1219339110101052022年8月18日签字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体化观测设施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