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2)



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
招标人: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幕墙工程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项目地点: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南路以南,棣山路以北,原棣山泵站区域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中标单位
项目经理
中标价/让利率
工期(日历天)
合同签订时间

A3205820001001221003001
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
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熊英
37071850.93 元/ 10.93%
365
2022、8、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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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合同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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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分包合同协议书一、分包工程概况二、分包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合同文件构成六、承诺七、其他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标准和规范1.4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图纸1.6联络1.7化石、文物1.8知识产权1.9保密2.承包人2.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2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2.3承包人项目经理2.4指令和决定3.分包人3.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3.2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3.3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3.4禁止转包和再分包3.5履约担保3.6联合体4.总包合同4.1总包合同的提供4.2与总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义务5.分包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分包人的质量管理5.3承包人的质量管理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6.1安全文明施工6.2环境保护6.3劳动用工管理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7.2开工7.3测量放线7.4工期延误7.5不利物质条件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暂停施工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分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样品8.5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7材料与设备专用9.试验和检验10.分包合同变更10.1分包合同变更的范围10.2分包合同变更的提出和执行10.3分包合同变更估价10.4分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5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6计日工11.合同价格12.价格调整12.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2.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3.计量13.1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13.2计量程序14.工程款支付14.1预付款1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14.3工程进度款支付14.4支付账户15.成品保护15.1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15.2其它工程的成品保护16.试车16.1试车的组织和配合16.2试车的费用承担16.3试车中的责任17.完工验收17.1完工验收条件17.2完工验收程序17.3完工日期17.4完工退场18.分包工程移交18.1分包工程移交时间18.2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分包工程19.结算19.1结算申请19.2结算审核19.3最终结清20.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20.1缺陷责任期20.2保修期20.3质量保证金21.违约21.1承包人违约21.2分包人违约22.不可抗力22.1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22.2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22.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3.保险23.1工伤保险23.2其他保险23.3保险凭证24.索赔24.1分包人的索赔24.2对分包人索赔的处理24.3承包人的索赔24.4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24.5提出索赔的期限24.6分包人索赔配合25.争议解决25.1调解25.2仲裁或诉讼25.3与争议解决有关的事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3标准和规范1.4分包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图纸1.6联络1.8知识产权2.承包人2.2提供基础资料、施工条件2.3承包人项目经理3.分包人3.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3.2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3.3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要求3.4禁止转包和再分包3.5履约担保5.分包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6.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劳动用工管理6.3劳动用工管理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7.2开工7.3测量放线7.4工期延误7.5不利物质条件7.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分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4样品8.5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9.试验和检验10.分包合同变更10.1分包合同变更的范围10.3分包合同变更估价10.4分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5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1.合同价格12.价格调整12.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计量13.1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13.2计量程序14.工程款支付14.1预付款14.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14.3工程进度款支付16.试车16.1试车的组织和配合16.2试车的费用承担17.完工验收17.1完工验收条件17.2完工验收程序17.3完工日期17.4完工退场18.分包工程移交18.1分包工程移交时间19.结算19.1结算申请19.2结算审核19.3最终结清20.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20.1缺陷责任期20.2保修期20.3质量保证金21.违约21.1承包人违约21.2分包人违约22.不可抗力22.1不可抗力的确认和通知22.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3.保险23.2其他保险23.3保险凭证24.索赔24.2对分包人索赔的处理24.4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25.争议解决25.2仲裁或诉讼第一部分分包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分包工程概况1.总包工程名称: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施工。2.分包工程名称: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3.分包工程地点:新昌县经一路与江滨南路东段交叉口东南侧地块。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石材幕墙约15687.92平方米,玻璃幕墙约18131.13平方米,玻璃采光顶约820平方米,汽车坡道雨棚约537平方米,悬挑雨棚约278平方米,详见界面划分和施工图纸。涉及群体工程的,详见《分包工程一览表》(附件1)。二、分包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9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与项目总承包的进度工期同步)三、质量标准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的质量标准,并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零柒万壹仟捌佰伍拾元玖角叁分(¥37071850.9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零肆佰叁拾捌元叁角伍分(¥490438.35元)。2.分包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分包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在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分包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六、承诺1.承包人承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分包工程分包给分包人,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3.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向发包人承担主要责任。4.合同当事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分包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另行签订与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七、其他1.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2.本协议书于2022年8月22日在新昌县签订,自三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壹拾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肆份,分包人执肆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叁份。(签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41464325270组织机构代码:91420000757013137P地址:新昌县佳艺广场14楼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邮政编码:312500邮政编码:430074法定代表人:张新贵法定代表人:陈卫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75-86013012电话:027-65276668传真:传真:1传真:L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新昌支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账号:账号:1952520104006413142001868608053001499分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510000621601669J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18号印栋1县1号邮政编码:610031法定代表人:赵宁康委托代理人:/电话:028-83397582传真:1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14700251901000014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分包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分包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分包合同文件。1.1.2总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的且在分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总承包合同。1.1.3分包合同当事人:是指承包人和(或)分包人。1.1.4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并经发包人同意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总包工程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5分包人:是指承包分包工程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分包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监理人:是指在总包合同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对总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8设计人:是指在总包合同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总包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9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分包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10分包人项目经理:是指由分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分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分包合同履行的项目负责人。1.1.11总包工程: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2分包工程:是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3永久工程:是指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14临时工程:是指分包人为完成分包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全称):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各方协商一致就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分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分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包工程的保修期如下: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分包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分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分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分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分包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分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分包人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新昌县佳艺广场14楼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法定代表人:陈卫国法定代表人:张新贵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电话:027-65276668电话:0575-86013012传真:1传真: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新昌支行账号:一42001868608053001499账号:1952520104006413143007431250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分包人(公章):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18号10栋1层1号赵宁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自0071电话:028-83397582传真:1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147002519010000144610031邮政编码:4附件7:附件8: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详见银行保函附件1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各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各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及承包人责任发包人及承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分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分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分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分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分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及承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分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承包人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分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分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协议书份数与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一致。签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新昌县佳艺广场14楼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二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27-65276668电话:0575-8601301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农业银行新昌支行开户银行:账号:42001868608053001499账号:19525201040064131邮政编码:430074邮政编码:312500分包人(公章):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18号10栋1层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028-83397582电话:传真: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户银行:147002519010000144账号:610031邮政编码:5附件12: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新昌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昌县城东物业建设工程-幕墙工程工程地点:新昌县经一路与江滨南路东段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工程内容:石材幕墙约15687.92平方米,玻璃幕墙约18131.13平方米,玻璃采光顶约820平方米,汽车坡道雨棚约537平方米,悬挑雨棚约278平方米,详见界面划分和施工图纸。承包范围:施工图招标范围及设计变更。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2、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运行;4、加强隐患排查,杜绝三违现象;5、实施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三、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甲方责任: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工作指示,适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2、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工作及时帮助指导。3、组织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并帮助乙方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4、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5、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乙方责任: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有专门组织,有领导分管,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做到职责明确、网络健全、经费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落实。2、项目部应设置专项资金作为安全施工措施费,该措施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部要设有专职安全员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物,安全员要求持证上岗。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法规、规程和标准,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台账。4、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标化工地活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做好入场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工人要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6、坚持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对特种设备的定检率、注册登记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7、在本年度内不发生死亡、重伤、重大火灾和设备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次超过五万元的事故。8、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隐患整改;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应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情况向甲方做一次书面汇报。9、此协议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后为止,甲乙双方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本协议书份数与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一致。甲方:(公章)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20年7月2日52附件13:人员到岗到位履职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以下现场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在岗履职,且所有人员均在本公司“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备案。无特殊原因人员不做变更。如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相符,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时间:022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幕墙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