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黄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2022)
关于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QHFY-2022-003
二、合同名称:关于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三、项目编号:青海方营磋商(服务)2022-003号
四、项目名称: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黄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 址: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青年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897030909
供应商(乙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89970745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价(元):37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期总投资1.31亿元,一期主要建设建筑面积为18800平方米的剧院主体,以及室外总装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法律、法规为工作依据,以圆满完成已建及新建项目审计工作为最终工作目标,以代表业主单位全面、规范地完成业主单位方面全部的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工作为工作职责,提供专业服务工作。
2.合同金额(元):37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结、决算工作完成;服务期一年,时间自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止。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1.1 M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方营碳商(服务)2022-003号采购项目名称: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FY-2022-003合同金额(人民币):378000.00元采购人(甲方):黄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盖章)供应商(乙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2年8月3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黄南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8月3日黄南剧院一期专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方营碳商(服务)2022-003号)的碳商文件要求和青海方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碳商文件;2.碳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数备服务内容单价总价号量注一期总投资1.31亿元,一期主要建设建筑面积为18800平方米的剧院主体,以及室外总装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以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法律、法规为工作依1378000378000据,以圆满完成已建及新建项目审计工作为最终工作目标,以代表业主单位全面、规范地完成业主单位方面全部的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工作为工作职责,提供专业服务工作。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7800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设计技术费、规划编制费、资料编制费、专家论证费、交通费、报批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结、决算工作完成:服务期一年,时间自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止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项目负责人:李航。2.乙方提供不符合碳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碳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项目专业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首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一周内30%113400.00第二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40%151200.00第三次付款项目竣工结决算、服务资料交接完成后一周内30%113400.00合计100%378000.00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任务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服务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2.甲方负责与项目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及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为委托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4.甲方维护并尊重乙方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向第三方转让。5.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服务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违约责任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因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合计金额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均视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己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方有权要求有违约责任或实施不当行为的签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其他情况亦不视为不可抗力。九、其他约定1.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项目管理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报酬的确定方法:超出合同工期3个月时,经双方确认,甲方适当补偿乙方工资成本。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双方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进行西回=浙=十四成支行联系电话:13897030909账号:6105011057500000403联系电话:18997074544签约时间:9022年8月10日目管理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10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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