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局2022)
发布时间:2022-10-13 17:06:55
采购计划编号:445302-2022-00689 预算金额:22098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YFCY2022-007
二、合同名称
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YFCY2022-007
四、项目名称
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园林路8号
联系方式:13411771537
供应商(乙方): 深圳京昌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5号深港产学研基地W407
联系方式:152436124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1(批)
2,175,800.00
2,175,800.00
合同金额: 2,175,8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09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版.pdf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版.pdf
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10月13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5302-2022-00689项目编号:YFCY2022-007项目名称: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欢方:云浮市云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园林路8号乙方:深圳京昌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5号深港产学研基地W407根据南盛镇中心圩镇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货物内容同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如项目现场场地未达到设备使用要求则可顺延)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同时无息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4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免费/有偿)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务具八、验收: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用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进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补充协议、往来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3.如一方地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否则,应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4除甲方事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下的义务。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十四、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1.本合同4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合同5.其它违约贵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甲方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代表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签定十一、不可抗力签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1自利附件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扩容提质工程水质处理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