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56429920222201
二、合同名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仁皇招字2022140号
四、项目名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莲花庄路137号
联系方式:0572-2219199
供应商(乙方):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湖州市红旗路618号
联系方式:1373511769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 (2).PDF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 (2).PDF
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委托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受托人: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签订日期:222年10月8日填表说明“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四、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2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2]17644号采购文件编号:仁皇招字2022140号甲方(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中标人):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甲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2.合同项目与内容2.1合同项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项目2.2服务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综合湖州市实际绿地相关情况和自身特点,编制本项目,其内容、深度达到有关要求。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期限:2年服务地点:湖州市范围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甲方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3乙方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技术规范5.1本合同执行国家、本省、本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条例和实施办法;5.2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6.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视频、图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2宣传素材、版权归属甲方所有。演练结束后,乙方应对原始素材进行整理,所有演练的相关视频、照片、原始拍摄素材、活动策划方案、设计文件等均需提供源文件和包装后的文件,并存入U盘交付给甲方。6.3乙方应对本次大赛的所有文件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大赛的视频、照片和活动策划相关文件;未按保密要求执行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7.1付款方式根据中标报价,本次项目的规划设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本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7.2符合付款条件后,甲方应自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以上款项支付受托人每次向委托人请款前应按需方要求和确认金额全额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如受托人未按前述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正式有效发票的,委托人可拒付或相应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4五作为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甲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7日内仍未解决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争议解决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2.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转让或分包13.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3.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甲方之前未有阻止分包,甲方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3.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3.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乙方按5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3.5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4.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地址:湖州市红旗路618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2年10月8日签字日期:202年10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