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工程 水系恢复治理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2)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0909005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大创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909005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按照能源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实施
平方米
1
654500

合计金额小写: 654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合同包含:安评报告编制费、审查费、会议组织等与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30 ——
2023-09-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为取得能源主管部门设计方案批复(或意见)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二次为取得能源主管部门施工方案批复(或意见)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第三次为待土建项目验收完毕后且经相关权属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中标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需提供县内完税证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县内财经制度进行支付。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自贸区支行(湖南大创安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43150488801300155418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能源主管部门相关验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中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中标人乙方人自行负责,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更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3、中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4、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中标人须按照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5、供应商承诺2小时响应,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解决。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韶山北路478号1501房

法定代理人:
彭自力
法定代理人:
杨小菊

委托代理人:
瞿建斌
委托代理人:
黄细强

电话:
0731-85283152
电话:
0731-86244210

传真:
0731-85283152
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 水系恢复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