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合同公告(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2)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3012022000146

二、合同名称: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03012022000146

四、项目名称: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38号
联系方式:0813-8582233
供应商(乙方):四川友耐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3层1-0-5(2)308号
联系方式: 028-853153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2(项)
¥299,500.00
¥599,000.00
P-ECP/TM

合同金额: 5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合同.pdf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合同.pdf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网编号:CG-P0-202-035.签订地点:皇市幅神卫生率16签订时间:3022年100120.采购人(甲方):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友耐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3012022000146)的《碰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碳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重庆普施康P-ECP/TM项2299500.00599000.00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玖仟元整元,即RMB¥599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土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土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三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交付标准和方法:中标人负责产品安装、调试,直至招标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乙方应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及注意事项等对甲方维修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直至招标人的相关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三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七且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三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问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仅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七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7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三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179700.00元)。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179700.00元)。3、验收完毕正常运行3个月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179700.00元)。4、设备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9900.00元)。5、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川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终身售后服务支持。至少每半年巡检一次,并提供巡检报告。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须提供备用机。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三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五天内无条牛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疯。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简设备有限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公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五份,乙方、政府耐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二份。甲方((章):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乙方(盖章):四川友耐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防阁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88号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8号3局10-5(2)308电话:0813-8582233号电话:028-8531535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方电气支行开户账号:4402205209000008916日期:2022年10月12日日期:2022年10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