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合同公告(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人民政府2022)



镇沅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800202220178001
招标项目名称:
镇沅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220178001001
标段名称:
镇沅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人: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普洱一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762.489405
中标工期:
2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总监:
李昌春

合同公示日期:
2022-10-14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茶王社区施工合同(最终版).pdf茶王社区施工合同(最终版).pdf
2022-10-14 08:27:2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22-PEYL-01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1.12保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三、缺陷责任期四、质量保修责任五、保修费用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镇沉彝族哈尼族拉枯族自治县恩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普洱一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镇远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镇沉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工程地点:镇沉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镇发改复字20211182号4.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5.工程内容:框架五层,占地面积570.81平方米(其中一层服务中心占地面积561.45平方米,消防水池占地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8.3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57.29平方米,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01.01平方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二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1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佰陆拾贰万肆仟捌佰玖拾肆元零伍分(¥7624894.0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贰佰零玖元柒角伍分(¥126209.7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情况计入结算。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昌春。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7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镇沉彝族哈尼族拉祐族自治县恩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程序按通用条款13.2.2条规定执行,发包人、承包人不可控制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上述工作的准予顺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自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后7天之内未组织工程验收的,发包人每延期验收一天支付承包人壹仟元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5条规定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发包人每拖延一天支付承包人壹仟元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当移交工程之日起承包人每拖延一天支付发包人壹仟元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3.3.1条、13.3.2条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移交发包人后7天之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符合审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且相关资料齐全完整有效后28天内完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之内完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4.2条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布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通用条款15.4.1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通用条款16.1.2条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此项违约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7)其他:双方协商确定。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贰佰元;工程延期超过10天以上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伍佰元,并承担此违约增加的工程费用(包括材料涨价所增加的费用和政策性人工费增加等),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通用条款16.2.3条、16.2.4条、16.2.5条执行,并在解除合同签字后14天内撤离施工现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已进场并实际使用的材料费和设备租赁费,不承担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或经气象部门确认的20年一遇的风、雨、雪等特大自然灾害或地震部门确认的5级以上地震、重大疫情影响施工。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18.1条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3条执行,。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办理。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条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镇沅县人民法院起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普洱一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自治县发包人:尼族拉祛族自治承包人:有限公县恩乐镇(公章府(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签字(签字)统一信用代码:11532726015229326QQ组织机构代码:91530800MA6KP6BRXK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远县人民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路19号道41号邮政编码:666599邮政编码:665000法定代表人:陈宏法定代表人:罗改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79-5811774电话:0879-2200379传真:0879-5811774传真:0879-2867557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沉县支行开户银行: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有限公司平原支行账号:24289801040004742账号:0800042564410012.1中标通知编号:2022-ZY-10普洱一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方于2022年6月9日所递交的镇沉县恩乐镇茶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7624894.05元(大写金额:柒佰陆拾贰万肆仟佰玖拾肆零伍分)工期:280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李昌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我单位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镇沉葬族哈尼族拉枯族自台县恩乐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0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服务中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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