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采购合同公告(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2022)


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

合同公示信息

一、合同编号:MASCG-3-F-H-2022-5245
二、合同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MASCG-3-F-H-2022-5245
四、项目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
地 址:当涂县湖阳镇澄湖路西侧搪沟村
联系方式:15255531611
供应商(乙方):马鞍山市格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小区37栋105室
联系方式:183055509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
规格型号:飞依诺VINNO R53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38,000.00元
合同金额:53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日、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时间:2022-10-14 10:38:00
办理时间:0天0小时28分
附件

公告.pdf公告.pdf
湖阳镇彩超合同.pdf湖阳镇彩超合同.pdf

一、合同编号:MASCG-3-F-H-2022-5245二、合同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三、项目编号:MASCG-3-F-H-2022-5245四、项目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地址:当涂县湖阳镇澄湖路西侧塘沟村联系方式:15255531611供应商(乙方):马鞍山市格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江东小区37栋105室联系方式:18305550986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规格型号:飞依诺VINNOR530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538.000.00元合同金额:5380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日,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4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政府采购合同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和马鞍山市格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①招标文件(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项目:MASCG-3-F-H-2022-5245):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附件: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评审答疑时及投标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的补充文件。1.2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招标文件执行;③甲方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投标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4、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飞依诺VINNOR5301台538000.005、合同总金额、交货期、交货、免费质保期(1)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538000.00元(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6.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2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叁年。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免费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成本价供应原厂零配件等。6、付款方式:6.3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项目供货完毕自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含预付款)。6.4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项目供货完毕自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7%。6.5项目供货完毕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7、货物来源的证明材料,乙方交货时向甲方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货物来源的证明材料:乙方保证所有货物来自合法途径,保证货物是制造厂家的原装合格正品,交货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货物的其它证明材料: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造货物所必备的各种证书及资料(如CCC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鉴定证书等)8、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由甲方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9、货物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的规定。产品必须合格,保证产品质量,满足系统性能要求。(2)实行质保期内系统、设备质量全保,并提供足够备份设备予以备用,确保系统正常可靠运行。10、违约责任:10.1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10.2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①乙方未按合同交货期要求完成供货;②乙方交付的设备经验收不合格的。10.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产品及/或其性能缺陷、质量缺陷等问题,包括其直接或由代理商包修、修理、维护、保养等,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甲方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用户、受损失的第三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及其代理商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10.4如果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0.5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10.6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交货或安装调试施工,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10.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1、其他约定:(1)乙方向甲方出示所有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并将证书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案。(2)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1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3、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4、本合同一式七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并报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当涂县财政局、当涂县发改委(公管局)、见证方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当涂县湖阳镇卫生院乙方:马鞍山市格瑞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通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欣新东南名苑15-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43000电话:0555-传真:0555-电话:0555-3886609传真:开户银行:马鞍山市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10026340266600000019甲方:,乙方:,见证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与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