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11N05553313820221
二、合同名称: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2-09-03
四、项目名称: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
地 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规划人防大厦2013室
联系方式:0575-87013712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方式:188684355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制定下发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实施方案2、配合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工作基础数据表》报送3、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配合开展节水宣传和培训工作4、完成申报材料整理、收集,编制申报材料5、社会满意度调查6、现场考评服务要求:按照现行的评选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开展,本项目主要针对(建城〔2022〕15号)新标准要求,在第一次复查基础上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技术咨询服务,顺利通过复查考核。服务时间:2023年提交复查材料;2024年参与复查现场考评迎检工作服务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文件要求等
2.合同金额(元):53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节水城市复查合同.pdf节水城市复查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致: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浙江智拓2022-09-03),于2022年10月8日14:30在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1)(诸暨市良塔东路176号)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现确定你单位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元整(小写:530000.00元)请您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上门与用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正确履约。政府采购申报表编号:临[2022]3454号代理机构: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稍怡19941068622采购单位: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联系人:张叶飞0575-87013712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9日注:1.本通知书由中标单位到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发放。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单位):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3日乙方(服务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智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浙江智拓2022-09-03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内容项目名称中标金额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530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元整¥:530000.00二、项目概况按照现行的评选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开展,本项目主要针对(建城(2022)15号)新标准要求,在第一次复查基础上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技术咨询服务,顺利通过复查考核。三、主要内容1、制定下发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实施方案配合制定并下发《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方案》,辅助完成配套资料报送说明及表格制作。配合部门完成诸暨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动员部署会(任务分解)会议资料、指标解读及领导发言等内容草拟,全程参与会议。2、配合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工作基础数据表报送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要求,要求每年8月31日前报送《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工作基础数据表,分数达到90分以上。需配合完成项目合作年限内《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工作基础数据表数据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3、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配合开展节水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建城(2022)15号文件中申报条件要求,及时查漏补缺,补充完善各项城市节水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落实节水统计工作顺利开展,项目服务年限内选取工业、商业、居民、公建等部分用水户进行入户调查和分析用水情况。同时为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配合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日常节水宣传工作,邀请专家开展节水统计培训及各类针对性培训工作。4、完成申报材料整理、收集,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卷、评选指标、支撑材料等3卷材料。申报卷主要包括: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书: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3.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4.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5.城市自体检报告(应包括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各项指标):6.国家节水型城市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7.评选区域范围示意地图:8.城市概况,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水环境概况、产业结构特点、主要用水行业及单位等:9.反映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5分钟)或图片资料:10.不少于4个能够体现本地特色和创新的1节水示范项目。评选指标主要包括建城(2022)15号文件中申报条件及附件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的20项指标:支撑材料主要为评选指标的支撑台账内容。评选指标和支撑材料按照考核年限要求,分年度收集整理,包括资料收集通知草拟、下发、催报、指标分类、指标核定、数据整合、资料整理,对偏差的数据进行合理的技术调整符合指标的需求,指标支撑材料的梳理等内容,需满足(建城(2022)15号)新标准考核(复查)要求。数据和资料口径严格按照住建部、省建设厅下发的各项通知和要求,若上级部门对考核年限、考核指标解读有调整的,也需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形成符合要求的复查电子材料及书面材料(以住建部及省建设厅最后复查通知要求为准)。5、社会满意度调查可参考住建部发布社会满意度调查模板(可适当增减),采用适当形式(要求调查对象范围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人口的千分之一)开展调查,并形成一个现有城市节水工作能力、潜力、不足及整改要求的评估报告。6、现场考评参与现场考评全过程:配合完成现场考评迎检方案拟定:配合完成复查工作汇报及验收PPT编写:按照考评内容配合路线规划、各类抽查点、示范项目布置等工作: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创建资料,形成最终稿并完成报送。四、时间要求1、2022年10月15日前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任务分解):制定并下发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021年复查申报资料、台账收集工作。3、2023年3月底前完成2022年复查申报资料、台账收集工作。4、2023年5月底前完成城市自体检报告、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影像图片材料制作。5、2023年5月底前完成复查申报资料及台账初稿6、2023年6月底向省建设厅报送部门审核后复查申报资料。7、2023年7月底前根据省建设厅资料审查反馈内容补充修订复查申报材料,完成复查申报资料定稿并按照住建部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复查资料。8、2023年12月底前确定各类现场抽查点及示范项目,协调对接好现场考核中各项口径、数据。9、2024年5月底前配合完成现场考评迎检方案拟定:配合完成复查工作汇报及验收PPT编写:按照考评内容配合路线规划、各类抽查点、示范项目迎检准备等工作。10、根据住建部、省建设厅下发复查工作通知确定的现场考评时间,全程参与复查现场考评迎检工作。11、若未通过复查的,需按照复查验收会议要求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并在1年内完成整改及复查。五、付款方式1、完成2021年复查申报资料、台账收集后30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5%2、完成省建设厅复查申报资料报送30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完成住建部复查资料报送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12月31日完成合同节点工作的,支付合同金额的10%(报送时间以省建设厅及住建部通知为准);3、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成功后30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余款。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七、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且事先须向诸暨市财政局、采购单位招标办审核备案。八、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务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2、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甲方服务要求的,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未通过,由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10%违约金:4、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十、其他约定事项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办、代理公司备案一份。采购单位服务单位单位名称(盖章)诸暨市节水指导中心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一路68号规划人防大厦2013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87013712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