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媒体战略合作采购合同公告(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65206120221202

二、合同名称:中新社媒体战略合作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QTFSCG2022-142
四、项目名称:中新社媒体战略合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
地 址: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
联系方式:15958033500
供应商(乙方):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2幢834室
联系方式:0571-883250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新社媒体战略合作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单一来源文件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2.合同金额(元):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作协议.pdf合作协议.pdf

合作协议甲方: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地址:乙方: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1-88325001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199号中新大厦11楼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一步加强对外推广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一、服务平台1、中国新闻网:创办于1999年1月1日,是国内知名的中文新闻门户网站,也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稿件被国内外网络媒体大量转载。2、微博、微信新媒体矩阵:乙方旗下拥有“中新浙里”“文一君”、“忍尺财经”等多个微博、微信公众号,这些新媒体平台定位浙江以及周边的发现者和参与者,内容以浙江新闻、社会热点、房产、旅游等为主,辅之以周边生活和社会话题,具有贴近性、社会性和娱乐性等多种特点,并与诸多大V、官博互粉。经过近两年的务力,逐渐形成新媒体矩阵,目前粉丝量达120多万。3、中国新闻网APP:是中国新闻网全力打造的新闻类APP,以文字、图片、直播及视频为主要形式,通过大数据、文本挖掘、网络雷达采集、用户行为分析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手段,建成的集新闻内容数据采集、汇聚、组织、存储和管理为一体的新闻内容大数据平台。中新网客户端第一时间为受众呈现最有价值的权威优质原创新闻资讯。二、服务内容1、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在中国新闻网浙江频道首页1/2通栏为甲方提供一个月网络运营推广服务,文字、图片、视频素材由甲方提供2、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合同有效期内在“中新浙里”微信公众号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6次。3、根据甲方的工作需求,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新闻网APP浙江频道上为甲方提供1场视频直播。4、由乙方举办的各项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活动,经乙方许可后甲方优先参加。5、合同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力所能及提供相应的协调和配合。若甲方有更改意见,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进行修正。三、费用支付1、有效期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2、合作费用甲方需支付网络运营推广、视频直播费用、微信公众号推广费用合计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3、支付方式分两期支付。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即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剩余价款在中标人完成采购内容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即32万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发票后三十日内付清款项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付。为规范财务制度,双方约定结算付款时,甲方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新闻4、甲方应将费用支付到以下账户:☆名称: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新闻发展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科创支行中国中账号:1202220919900285696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自身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且支付守约方合同总标的20%违约金。五、保密条款双方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可能获悉对方不为外人所知的、承载相关利益的秘密信息。双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秘密采取必要措施,除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须接触该秘密者外,不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内容,切实维护双方社会形象及合法权益,否则应就泄密行为向受损害方无条件支付合同总标的10%。本条与第四条违约责任不予累计。六、不可抗力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洪灾、疾病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的程度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3、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影响一方如能继续部分履行本协议,则应当继续履行该部分,如全部不能履行,则在不可抗力消失后,经协议对方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该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七、争议解决1、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该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八、其他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共青田县委乙方:中国新闻社浙汇分社新闻发展中心投权签约人:投权签约人:时间:202年0时间:2022年9月2日月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新社媒体战略合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