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石渠县扶贫开发局2022)



石渠县扶贫开发局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暨松格嘛呢特色小镇住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勘)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33322022000014

二、合同名称: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暨松格嘛呢特色小镇住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勘)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322022000014

四、项目名称: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暨松格嘛呢特色小镇住房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勘)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渠县扶贫开发局
地址: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3号
联系方式:18783631762
供应商(乙方):中成建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3栋8层7号
联系方式:183084647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工程勘探服务
1(项)
¥423,000.00
¥423,000.00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

合同金额: 4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6月二期.pdf建设工程勘察合同6月二期.pdf
石渠县扶贫开发局
2022年10月18日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幽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程暨松格嘛呢特色小镇住房二期建设项目(地勘采购项目工程地点:石渠县阿日扎镇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发包人石渠县乡村振兴局勘察人中成建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定日期:2022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甲方):石渠县乡村振兴局勘察人(乙方):中成建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石渠县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暨松格嘛呢特色小镇住房二期建设项目(地勘)采购项目1.2工程建设地点:石渠县阿日扎镇1.3工程规模、特征:新建移民搬迁住房(户型二)45套,面积5652平方米及附属工程。1.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工作等: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不另外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真实性、有效性、科学性及其后果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内容完整齐全。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4套。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的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22年6月12日开工,20年6月17日提交工程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本工程勘察参考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4.2.2本工程勘察费为42.3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叁仟元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合同额20%;勘察外业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勘察费的50%;勘察报告完成并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一次性结清勘中察费。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修好通行便路、接通电源水源),并承担其费用。5.1.3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1.4工程勘察前,对于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并准备其产品的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5.1.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擅自修改。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在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3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4乙方及乙方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文明作业,如发生任何安全、意外、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诚信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承担其相应违约责任。2、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4份,发包人2份、勘察人2份。(此页无正文)开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汇润国际2栋705号扶★税号:91510100MA67311427电话:委承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托揽第五支行方银行帐号方银行帐号:51050145820800005487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方承式方单位名称:(盖章)企业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02年6月2日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托代:每以年6次之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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