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岐山县教育体育局2022)
一、合同编号:DXY2022-017(二次)
二、合同名称:岐山县第三幼儿园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DXY2022-017(二次)
四、项目名称:岐山县第三幼儿园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岐山县凤仪路西段
联系方式:0917-8213152
供应商(乙方):宝鸡恒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火炬路华夏盛世佳园12号楼2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153530013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920000
1(批)
¥849,000.00
¥849,000.00
详见文件
合同金额: 84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岐山县第三幼儿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县三幼监控设备、门禁系统.pdf县三幼监控设备、门禁系统.pdf
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8日
甲方:岐山县教育体育局乙方:宝鸡恒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就岐山县第三幼儿园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Y2022-017)的招、投标文件,为保证甲方招标项目的顺利实施,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产品标的、数量、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合同金额备注岐山县第三幼儿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采购项目1批¥849000.00大写:捌拾肆万玖仟(详见清元整含税价格单)第二条:质量标准:原厂标准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三年(36个月)(合同时间为准),终身维护;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厂标准,不回收: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原厂装箱单及配件: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工地:(岐山三幼):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费用乙方负担;第八条: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培训: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日常管人员的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准备期7天,工程期21天(预算2022年8月15-20日竣工);第十条:验收形式及期限:货物到达后甲方实物验收,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期为10天,逾期视为验收合格;第十一条:甲方为工程安装提供必要便利的条件;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应条款执行,逾期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结算方式:1.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97%(¥823,530.00元);2.剩余3%(¥25,470.00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乙方提交支付申请后一次性付清。第十五条:售后服务:1.合同中所有产品提供终身服务,质保期满后零配件只收取成本费用;2.质保期内每年暑假上门维护一次;3.设备发生故障时,接到电话1小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4.提供全天候电话咨询服务。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起止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支付完全部货款并且质保期结束后自动解除;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未定事宜双方另外商定;第十八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甲方:(盖章)岐山县教育体育局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日期乙方:(盖章)宝鸡恒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法定代表(授权代宝鸡市火炬路华厦盛世佳园12号楼2单元503室地址:税号:91610301786974500R电话:0917-3623536账号:2703011501201000026267开户行:渭滨农商银行火炬路支行日期2022年7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