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031202280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的合同-标项三
三、项目编号:CTZB-2022080410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 址:省府路8号
联系方式:0571-87053500
供应商(乙方):杭州博晟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宝港科技工场10层
联系方式:186057171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应用整合提升建设 数量:1.00 单价(元):133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33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的合同-标项三.pdf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的合同-标项三.pdf

合同编号:【HT-308384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80410合同内容:应用整合提升建设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托方(乙方):【杭州博晟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丙方):【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杭州市】有效期限:【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项目联系人:【杨剑波】联系方式:0571-87053500】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电话:【0571-87053500】传真:【0571-87053500】受托方(乙方):【杭州博晟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1幢10层】法定代表人:【钱钓】项目联系人:【王邵辉】联系方式:【18605717177】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1幢10层】电话:【0571-86725222】传真:【0571-86725267】电子信箱:【wsh@bostech.com.cn】受托方(丙方):【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法定代表人:【叶德杰】项目联系人:【应武龙】联系方式:【18357039265】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电话:【0571-87054152】传真:【0571-87054152】电子信箱:【1051430348@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丙方研究开发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标项3)-应用整合提升建设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1.技术目标:【紧扣全省数字化改革新要求,紧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需求,紧町“数字发改“2.0建设“大平台、大系统、移动应用“新方向,以“8+1”业务模块为统领,以系统综合集成为标准,充分利用系统资源,优化统筹项目经费规范系统建设管理,滚动实施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工作,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做大做强数字发改内核,形成“滚雪球效应,不断提升发改“整体智治”水平。】2.技术内容:【详见附件一】3.技术方法和路线:【详见项目投标文件】第二条乙方、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人员配备】:2.【进度安排】:第三条乙方、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2.具体进度阶段:①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平台顶层设计、需求调研与分析工作、技术架构设计与详细设计工作,所有文档需提交业主审核认可: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功能的开发、测试、部署工作,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入库,系统投入试运行:③1个月的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1.技术资料清单:【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项目相关技术文档】。2.提供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电子文档】。3.其他协作事项:【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由甲方负责归档保存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仟元整(¥1,908,000.00)】。其中:(1)乙方【杭州博晟科技有限公司】占: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伍仟陆佰元整(¥1,335,600.00)(2)丙方【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占:人民币伍拾柒万贰仟肆佰元整(¥572,400.00)元。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之日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其中,向乙方支付¥534,240.00(人民币伍拾叁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向丙方支付¥228.960.00(人民币贰拾贰万仟玖佰陆拾元整)。2系统投入试运行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5%的合同款:其中,向乙方支付Y734.580.00(人民币柒拾参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向丙方支付¥314,820.00(人民币参拾壹万肆仟佰贰拾元整)。最终验收合格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合同款。其中,向乙方支付¥66780.00(人民币陆万陆仟柒佰捌拾元整),向丙方支付¥28,620.00(人民币贰万捌任陆佰贰拾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丰潭支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1幢10层】账号:【3301040160001887473】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风起支行】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帐号:【7331210182600117569】以上价款用人民币结算,且已包含乙方、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合同款: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丙方账户。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三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维续】。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无】。乙方、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多方损失的,三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三方另行协商】。三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技术指标】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z】日内通知另一方井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2】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第十条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软件产品、与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情报】。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涉及到本项目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4.泄密责任:【赔偿因泄密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不低于合同总额30%)】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软件产品、与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情报】。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及到本项目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4.泄密责任:【赔偿因泄密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不低于合同总额30%)】。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软件产品、与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情报】。2.涉密人员范围:【丙方涉及到本项目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4.泄密责任:【赔偿因泄密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不低于合同总额30%)】。第十一条乙方、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用户需求说明书、安装程序、技术文档及使用说明电子版本各一套】。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产品开发结束后,在甲方指定地点实施】第十二条三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本合同中议定的标准,采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验收,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第十三条乙方、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丙方应当【承担对第三人造成侵权的赔偿贵任,参与解决纠纷】。第十四条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1.甲(甲、乙、丙)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工】。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工】。(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工】。(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二】。三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工】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第十六条乙方、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七条乙方、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甲、乙、丙、三)方所有。第十八条三方确定,乙方、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操作使用指导、技术培训等】。2.地点和方式:【产品开发结束后,在甲方指定地点实施】3.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承担,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第十九条三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乙、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八、九一、十四、十五、十八】条约定,应当【向甲方归还本金并赔偿本合同标的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因【乙、丙】方原因不能验收,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0.5%/天。3.【里】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十二】条约定,应当【向乙、丙赔偿本合同标的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十条三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里】(甲、乙、丙、三)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工】。乙方、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丙】(甲、乙、丙、三)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工】。第二十一条三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杨剑波】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王邵辉】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应武龙】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联系业务】。2.【催促项目实施】。3.【催付开发经费等】。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三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2.【二】第二十三条: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一】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三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三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2.可行性论证报告:【4】;3.技术评价报告:【2】:4技术标准和规范;【】: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投标文件】第二十六条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4】。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元。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D】形式提交: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银行转账.其他非现金形式。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6.履约保证金退还:如为保函,有效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有效期限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单分章)杭州展科技有限公司丙方(单位章)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丙方(单位章)浙江省经济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走有装人签或盖i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省府路8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北路188号1幢10层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邮政编码:310005邮政编码:310012邮政编码:310005邮政编码:310005电话:电话:0571-86725227电话:0571-87054152电话:0571-8705415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丰潭支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账号:账号:3301040160001887473账号:7331210182600117569账号:7331210182600117569税号:税号:9133010631123607X3税号:91330000704203025Q税号:91330000704203025Q签订时间:2022年10月4日号台签约地点:浙江杭州附件一:技术内容及报价明细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战略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省战略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是“战略规划和区域发展业务模块”主系统。其主要组成的功能模块包含省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省长三角数字化平台、省大湾区数字平台、省大花园数字化管理系统(含GEP应用场景)、省城镇发展数字化管理平台(含浙里新城员场景)、省大通道数字化管理系统共6个功能模块。本次项目整合提升任务主要针对云资源整合、域名整合、页面设计风格整合、用户体系整合、门户网站整合、数据整合等层面。套580000.00580000.00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是“经济运行业务模块”的主系统,其功能模块包含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价格趋势预测大数据系统、宏观经济监测预警数据库及智能分析系统、省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一体化平台、价格监测预警调控系统、浙江省价格管理数字化系统等6个功能模块。本次项目整合提升任务主要针对云资源整合、域名整合、页面设计风格整合、用户体系整合、门户网站整合、数据整合等层面。1套580000.00580000.00“浙里营商”数字化平台“浙里营商”数字化平台是“浙里营商数字化平台模块的主系统,主要组成的功能模块包含省浙里营商数字化平台、省营商环境评价系统、省“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数字化系统二期系统、省“一带一路”数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等5个功能模块。本次项目整合提升任务主要针对云资源整合、域名整合、页面设计风格整合、用户体系整合、门户网站整合、数据整合等层面。套580000.00580000.00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A项目实施服务系统对接实施1项118000.00118000.005项目实施服务系统对接实施1项118000.00118000.005平台环境部署、测试实施项目实施服务1项50000.0050000.00合计(以上费用之和)1908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系统整合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