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 生物 农药 病虫防控 飞防 水稻 农业生产救灾采购合同公告(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MB186292120223804

二、合同名称: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GZC2022-C3-30078-GXTX
四、项目名称: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贵港市港南区公正街2号
联系方式:0775-4332833
供应商(乙方):南宁江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科园西九路2-1号无公害农用生物制剂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即神农大厦综合楼)第16层东半侧1602、1603、1607室
联系方式:187759081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8977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柒仟柒佰玖拾元整(¥897790.0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全部物资交付并进行无人机防治服务,未能按时完成,则合同终止。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金额(元):89779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pdf合同附件.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教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租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采购单位(甲方):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南宁江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编号:GGZC2022-C3-30078-GXTX签订地点: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贵港市港南区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南宁江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港南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教灾资金(第四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生物农药等药剂及飞防服务采购(编号:GGZC2022-C3-30078-GXTX)竞争性碳商谈判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元)(元)注80亿孢子/毫升金龟子菌CQMa421可分散油悬浮剂200毫升/瓶2000瓶10020000020%烯啶虫胺水剂1000毫升/瓶200瓶30060000阿维菌素水乳剂5000毫升/瓶200瓶50010000028井冈·嗜菌酯悬浮剂1000克/瓶300瓶3009000080亿孢子/毫升金龟子绿菌CQMa421可分散油悬浮剂40毫升*60瓶85件120010200020%映虫胺水分散粒剂10克*400包26件1340348403阿维菌素水乳剂200毫升*30瓶/件85件700595000111028井冈·菌酯悬浮剂15克*500包/件21件245051450无人机飞防服务1、采用植保无人机在指定区城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控面积10000亩:2、防治效果85%10000亩2020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捌拾玖万柒仟柒佰玖拾元整(小写)897790.00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标准完成服务工作。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中使用农药成品、货物材料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2.乙方提供服务中使用的农药及设备不符合竞争性碳商文件、响应文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四条服务期1.服务期:甲方指定时间第五条验收1.乙方在完成服务10天内,告知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2.甲方依据竞争性碳商文件、响应文件的采购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服务项目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才予以签收3.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竞争性碰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服务结束经验收合格并完善有关付款手续后由甲方付清服务款项。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完成的服务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应及时补救达到验收标准,否则按违约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服务时间内完成服务工程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甲方经济损失。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贵港市港南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诉讼期间,本合同维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贵港市港南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服务承诺书:2.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白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甲方(章)乙方(章2022年9月23日12072年9月23日单位地址:南市科园西九路25Y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南区康石社区公正街2农用生物制剂产业化基地前发中心(即神农号港南政务中心办公楼612室大厦综合楼)第16层东半侧1602、1603、1607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魏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5-4332833电话:1877590813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开户银行:鲁路支行账号:账号:45050160477900001028邮政编码:537100邮政编码:53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药剂 生物 农药 病虫防控 飞防 水稻 农业生产救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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