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配电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洪洞县公安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8156372022601

二、合同名称: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42022AGK00103
四、项目名称: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洪洞县公安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河西开发区洪洞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8835703888
供应商(乙方):山东远明智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定镇漫泗河村工业路中段
联系方式:186604480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2697299.8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山东远明智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697299.8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洪洞县辛村镇公孙堡村西南,90 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11N0128156372022601).pdf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的合同(11N0128156372022601).pdf

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合同项目地点:洪洞县辛村镇公孙堡村西南承包方:山东远明智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惠敏联系电话:13133179938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8日10kV配电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洪洞县公安局承包方(乙方):山东远明智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是根据洪洞县公安局“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招标编号:1410242022AGK00103)招标文件条款和招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要求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合同”系指合同双方签署的及合同中载明的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合同价格”系指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时所确定的合同金额。“合同结算价”系指按照甲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审计或财政评审后核定的结算价格,即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设备维修、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使用法律1、合同语言:中文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3、验收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有关标准和审核验收规范。第三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工程地点:洪洞县辛村镇公孙堡村西南。工程内容:10kV配电工程设备提供、施工、安装调试、接火供电完成。2、开工日期:甲方确定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3、施工工期:施工工期90天。如因不可抗拒因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的施工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天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技术指标:达到项目编号:1410242022AGK00103,项目名称:洪洞县看守所建设项目(重新报审)10kV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第四条、技术规格、设备型号、数量和金额所有施工及其相关服务的详细内容、质量、功能和性能要求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项下产品的全部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权利的请求,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六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因乙方未能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甲方可以延迟付款,并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2.付款方式:(1)合同价(含税)为¥2697299.81元(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柒仟贰佰玖拾玖元捌角壹分)合同价已包含设备的提供、运输、仓储、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全部费用,若无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内容更改,除此以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首付款:在合同签署甲方确定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14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1348649.91元(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玖元玖角壹分)(3)到货款:乙方将合同项下产品全部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809189.94元(人民币:捌拾万玖仟壹佰捌拾玖元玖角肆分)。(4)验收(进度)付款:进行安装、调试,经甲方功能、性能验收合格并审计、评审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评审结果的97%。(5)投运(进度)付款:工程竣工,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通电运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3%的款项。(6)在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具体时间以财政支付程序为准。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检查乙方工作状况并对乙方施工、设备采购厂家、品牌服务进行检查、验收的权利。(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施工、设备相关的使用环境、条件的必要说明。(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项。(4)确认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5)办理有关证件及批件等(6)负责协调现场及乙方工作(7)甲方将电源、水路提供至乙方指定位置。(8)安装调试阶段,甲方需要指派人员向乙方学习设备操作及简单故障排除方法。(9)如因乙方设备参数、技术原因造成工程无法验收、完工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设备、是施工工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品质要求、技术标准。(2)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配电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服务。(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提供便利,并积极提供技术支持。(4)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示意图等,乙方应于功能和性能验收时一并交给甲方。(5)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6)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建筑工程防护措施规定执行。(7)成品保护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设备、材料及系统的看护管理。(8)乙方应严格遵守在合同中承诺的各项条款。(9)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因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规范、违规操作施工造成人员、设备、人身财产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工伤意外险。(10)乙方保证与供电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该工程线路的接火供电工程、负责该工程的一切竣工验收手续,直至该线路至供电部门备案、验收。第八条、工程交付及验收1.设备交付: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将于合同签订后安全运抵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的全部仓储费、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维修以及维护等所有服务工作。3、验收程序:施工方工程师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4、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一周内进行,由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第九条、质量保证1.工程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工程“零缺陷”投运;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及优质工程目标;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件。第十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洪洞县看守所10kV配电工程投运后(2)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但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按材料成本价收取。2、在质保期内,一般故障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特殊情况由甲方另定)对产品实行维修服务,重大故障乙方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3、其它服务承诺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十一条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需要根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调整工程款(所有变更需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及监理部门签字认可)。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施工完成,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每周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收取。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保密条款1.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合同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方泄露,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密期限为乙方获得技术情报和资料之日起至该情报和资料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第十五条、合同争议处理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后,即行生效。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第十四、十五条款所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所做的其他承诺。第十八条、附件明细1、工程量清单(详见投标文件)。3、工程设计图纸。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乙方(公章):山东远明智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址:地址: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南定镇漫泗河村东工业址:路中段甲方(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地电话:日期:年月日电话:05332115882电话:0533211588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533900644010601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0kV配电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