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泸县应急管理局2022)



泸县应急管理局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5212022000155

二、合同名称: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212022000155

四、项目名称: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泸县玉蟾街道创业街352号
联系方式:13568150118
供应商(乙方):成都创信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青羊区大庆路69号
联系方式:138820362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1(项)
¥1,397,970.00
¥1,397,970.00
2000*3000*2mm等

合同金额: 1,397,97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1019110505.pdf20221019110505.pdf
泸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N5105212022000155甲方:泸县应管理品采购人)乙方:法都创信广告办限公司(中标人)甲方委托四川白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且进行采购,于2022年10月12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N5105212022000155。2.项目名称:泸县镇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3.具体内容:泸县2022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1397970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待·…年质保期到期后支付。2.待乙方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凭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1.交货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交货并完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付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四、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2.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6.甲方应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48小时(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1.产品制造商家或供应商设立的售后服务网点清单、服务电话以及维修人员名单:2.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3.提供完整的安装计划,说明具体安装方案、内容、时间、地点、目标、安装人数等;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代理机构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代理机构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指派人员:电话:6.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7.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派人员:电话: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疯,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代理机构、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代理机构、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乙方负责清单内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材质要求,且为正规渠道全新正品,按甲方要求运输到各指定地点,进行基础施工、设备安装。(2)在运输、安装等整个项目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应甲方印章):泸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印章):成都创信广告有限公司甲方代农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列、地址:泸县玉塘街道创业街352号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9号4层6号电话:0830-8107781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飞支行开户账号:119869241258开户行行号:代理机构(印章)1四川巨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代表签字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段337号门市二楼(泸州市龙马潭区陶然路二段303号附206)电话:0830-6663160期:002年10月15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