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加油费 公务用车车辆加油费采购合同公告(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2022)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宝绍岱苏木政府公车加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002

二、合同名称:宝绍岱苏木政府公车加油费

三、项目编号:蓝财购备字(电子)[2022]01715号

四、项目名称:宝绍岱苏木政府公车加油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
地址:正蓝旗宝绍岱苏木所在地
联系方式:15247861177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
联系方式:0471-6490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
1(项)
¥3,000.00
¥3,000.00
苏木政府公务用车车辆加油费

合同金额: 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微信图片_20221020174632.jpg微信图片_20221020174632.jpg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正蓝旗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书备案文号:蓝财财备字(电子)[2022301715号采购单位正蓝热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宝绍盛苏木政府公车加油费联系电话组织形式1524786117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类别服务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否联系人苏布达采购方式归口财政内部机构行政政法服务股实施形式限额以下采购代理机构预算金额(元)V3,0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元备注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部门集中组织采购的,应成立部门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由部门组织采购活动3、由单位自行采购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采购。4、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具体要求5、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6.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7、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Bov.cn)发布.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9.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治区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采购单位:正蓝旅(签章)备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车加油费 公务用车车辆加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