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现状评价 燃气安全现状风险评价报告采购合同公告(宜城市燃气安全服务中心2022)



宜城市燃气安全服务中心宜城市城镇燃气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宜城市城镇燃气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城市燃气安全服务中心
2、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27号
3、联系方式:15502717003
4、供应商(乙方):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6幢3楼
6、联系方式:0710-3605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对宜城市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现状风险评价报告 编制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宜城市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现状风险评价报告 编制项目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55万
5、合同金额:5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在收到甲方的该评价项目的全部应收集资料和预付款后,3日内到现场进行安全评价。如现场安全评价一次性合格,则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安全评价报告;如需整改,则乙方在收到整改意见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安全评价报告。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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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0.20.pdf合同10.20.pdf

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安评服[2022]号委托方(甲方):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编:邮电话:法人代表:手机:项目联系人:手机:受托方(乙方):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6幢3楼邮编:441005电话:0710-3605628法人代表:姚长城手机:13972257018项目联系人: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安全评价项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对宜城市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现状风险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条合同费用经甲乙方协商确定,本评价合同总金额为:5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第三条条款定义1.甲乙双方的安全评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住建厅及鄂燃安办【2022】5号文件要求。2.甲方负责向乙方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提供安全评价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数据。3.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安全评价机构,根据本合同进行安全评价工作,行使赋子的权力和责任,为甲方提供科学、公正、客观权威的安全评价报告。4.本合同所指的安全评价范围及内容与委托书一致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含传真)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后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第四条合同的开始、完成与变更1.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与盖章完成后,本合同立即生效。2.乙方应按本合同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其评价工作。3.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内容变更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定才能成立。4.如果合同期需变更,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先加以说明。5.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责任1.甲方依据委托书和本合同对乙方的安全评价进度进行督促和检查。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有关人员或解除合同,甲方以此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需要立即整改时,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立即整改。4.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在进行现场评价时,应安排专人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图纸和数据等。5.甲方应负责协调安全评价工作外部条件及地方的关系。6.合同金额的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付合同额30%,165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在领取安全评价报告后,甲方30日内付清70%费用,385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资质与技术力量。3.乙方必须按安全评价工作需要派出相应的安全评价人员。4.安全评价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5.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需要立即整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规程或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以便乙方能及时完成安全评价任务。6.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重要资料保密,不得向外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7.根据本合同内容的实施顺序,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完成评价报告。(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该评价项目的全部应收集资料和预付款后,3日内到现场进行安全评价。如现场安全评价一次性合格,则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安全评价报告:如需整改,则乙方在收到整改意见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安全评价报告。(2)乙方应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的质量,若在评审时,需修改,乙方负责第七条调解与仲裁A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首先应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安全评价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违约责任因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则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违约赔偿费用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第九条特殊条款鉴于本合同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1.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果在评价过程中有特殊检测项目必需由第三方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负担。2.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需补签委托合同。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乙方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则乙方须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支付相应的额外服务费。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因发生不可抗拒(如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变更合同,则双方应签补充协议。4.合同签定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安全评价费用发生重大变化,本合同安全评价费应作相应的调整。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全评价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有关批文及安全评价项目有关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范围以外的技术服务,则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7.违约金: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按合同金额的25%支付赔偿费。8.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以书面联系,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联系,但应有文字记录。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2年1月20日乙方(盖章):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襄阳建行檀溪支行账号:42001647508053002744单位名称: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气安全现状评价 燃气安全现状风险评价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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