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仪器升级 地球物理监测 地电场仪 地电阻率仪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地震局2022)



一、合同编号: HTJCZX2022099
二、合同名称: 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YTZB2022ZG134
四、项目名称: 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地震局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号
联系方式:0871-65747138
供应商(乙方):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
联系方式:010-88015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地电阻率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D8M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9500
合同金额: 15.3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6个月;昆明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0-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0-24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由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统招分签。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地电场合同(预测所15.35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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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采购合同书采购人(甲方):云南省地震局中标人(乙方):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合同条款云南省地震局(甲方)在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中所需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第2包(货物名称、第包)经招标代理以YTZB2022ZG134(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项目”指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1.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等,还包括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1.3“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4“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I)(同投标文件中报价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6“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7“验收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8“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1.9“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甲方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1.10“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招标代理发布的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招标代理发布的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代理接受的投标文件。1.14“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本合同附件I即合同货物清单中所列未曾销售并未曾使用过的、未曾返修过且新下线的、耕新的、正品合格品货物及相关服务。第二条合同标的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设备:No货物名称及规格数量产地及品牌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1地电场仪DCY-I一北京、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7.47.4技术指标和装箱清单见附件I2地电阻率仪ZD8M1北京、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7.957.95技术指标和装箱清单见附件I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第三条合同价格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3500元(大写: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3.2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及第三方人身损害赔偿保险、测试、安装、调试等费用,是在竣工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培训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第四条支付和结算方式2/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4.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4.2双方的账号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资料为准。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7675.00元)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付款(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零伍拾元整,小写:¥46050.00元)仪器经接收单位查验后,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人民币大写:玖万贰仟壹佰元整,小写:¥92100.00元);仪器安装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15350.00元);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无息返还乙方:甲方历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4.4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有权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与赔偿。第五条交货5.1乙方所供货物须完成出厂测试,并由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进行抽样,开展测试。抽样测试的技术依据为地震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测试方式包括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或地震行业检测测试机构测试(如上述两种方式不能满足测试需求,可组织学科专家测试)。测试结果由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组织确认后,方可向甲方供货,否则乙方须重新收回已发出的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测试结果不合格(以测试方案为准),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合同款,乙方应予退回,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3/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交货竣工移交期间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即便若实际办理的保险与该要求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相关的风险亦均应由乙方承担。5.4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如甲方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5.5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竣工交付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该竣工交付收货单或其它名称的该等收货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竣工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6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5.7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5.8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仪器的最终安装使用台站。5.9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延迟,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包装和标记6.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6.2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印刷以下标记收货单位设备名称箱号/件号毛重(千克)4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尺码(长×宽×高)发货单位发货单位详细地址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印刷“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和装卸搬运时应注意的通用图案。6.3下列资料包装在设备的包装箱中:(1)装箱单2份(2)数量和质量证书2份(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全套的技术资料6.4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7.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7.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相一致,若无相应技术规范,合同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7.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7.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5/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7.5乙方提供的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司人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否则,乙方应承认甲方的单方检验结果。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验收均不具有减少或免除乙方质量专相关责任的法律效果7.6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指标为标准。乙方提供的设备须是1年内生产9的全新仪器,仪器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并通过最终用户1个月的试运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完毕。若甲方无理由拒绝验收,试运行六个月后,视同验收。7.7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清点及初步检验方式的,在卸货及安装地点进行。完成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的时间不迟于卸货之日起三十日。7.8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9若甲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薪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薪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6/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7.10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包括全部中文版本且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7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7.11乙方承认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属于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国家规定的月数的时间周期的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若无上述时间规定则最低不应少于180天(6个月)。对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的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在招标时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报价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7.12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活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7.13甲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第八条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8.1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清晰准确的设备技术文档资料及相关备件,包括软硬件操作手册、软硬件技术说明书、仪器原理图和电路原理图等技术文档,每套仪器的自测报告。8.2乙方承诺在正式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免费对甲方使用设备的人员采取课堂讲授和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技术培训,达到最终用户技术人员能够自行安装调试、常见故障维护的培训目标。每套设备培训至少1人,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或分散培训。培训地点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8.3乙方须免费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协助甲方解决在仪器安装、集成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8.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7/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人员维护不当,及遭遇雷击等不可抗力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但只收取维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8.5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8.6乙方承诺终身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将派人员到场予以指导,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严格按照约定执行。8.7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免费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虽有该期限的约定,但:仅为兜底约定: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乙方特别约定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甲方在招标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8.8乙方保证订货合同执行完毕后5年内可以继续提供所有部件和整套设备,10年内提供维修维护服务。乙方还应保证在订货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免费提供有关设备软件升级服务。8.9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免费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时间是:每周(7)天×(24)小时(工作时间)。8.10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8.11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人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8/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12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72小时内仍不能修复有关设备,乙方应提供与该设备同一型号的备用设备,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8.13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并不包括丝毫利润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8.1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8.15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免费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8.16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若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或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必要时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8.17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若非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或瑕疯出现其它紧急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直至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设备故障。但若因该设备故障使任何使用人或相关人的人身或具较高价值的财产受困、受威胁、受伤害,或存在任何危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立即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且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到达,到达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计成本地、尽最大努力消除人身危险,再迅速排除其它所有故障,彻底消除任何及所有危险。8.18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8.19终身提供设备软件免费升级服务。9/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8.20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8.21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设备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己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9.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9.2.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9.2.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9.2.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9.2.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9.2.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9.2.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0/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9.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4延期交货、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甲方延期退回质保金,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二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9.5其它违约责任9.5.1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9.5.2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9.5.3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已经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则同时还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9.5.4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9.5.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当然地减少或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9.6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9.7若乙方通过协议、设立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第三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乙方与该等组织机构自行协商约定,但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情形下,乙方与其任何一家该等机构二者之间的约定仅属于其内部分担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约定分担对外责任的办法,乙方与该等机构二者对甲方、用户、相关第三方则应承担连带责11/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任,而乙方依据本合同原所应承担的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9.8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等法律规定。乙方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相关的报价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报价及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采购人、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上述该等责任同时亦均属严重违约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癌疫、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和事件。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10.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联系方式11.1各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12/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11.2各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甲方:联系人:应晓睿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林科院内云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邮编:650000电话:13678765380电子邮箱:982034264@qq.com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135600415325乙方:联系人:张宇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邮编:100036电话:010-88015077传真:电子邮箱:zyflyingfish@163.com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公主垃支行账号:020000460900880275311.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2.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13.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13/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13.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13.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4.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4.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4.1.2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4.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4.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4.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第十五条法律适用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5.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16.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14/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和精神。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或一方认为必要时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A17.3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第十八条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8.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18.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招标代理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18.3招投标书及其全部条款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1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二十条其它约定事项20.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0.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报价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15/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20.3鉴于属于同一次采购相关的主要合同,双方在此特别约定,本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与若存在的本合同项下所安装的货物的安装合同中相应的或相类似的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时,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两个合同中关于违约条款、法律管辖条款、质量、保修相关条款等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本合同中相应的或相类似的条款内容规定。20.4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5份、乙方3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云南省地震局乙方: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2:10:21签约日期:2022.10.2116/19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采购合同书重点地区地球物理监测仪器升级项目——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采购合同附件I合同货物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技术规格产地数量供货地点备注地电场仪DCY-I1.测量通道:不少于6个;2.电压测量最大误差:不超过±(0.1%读数+0.02%满度),0℃~40℃;3.电压分力0.01mV:4.电压测量范围:(-1000~+1000)mV:5.频率范围:不小于DC~0.005Hz;6.输入电阻:不小于10MΩ;7.通讯接口及协议:通讯接口RJ45,通讯协议应符合《中国地震前兆台网技术规程》要求;供货清单:每套包含地电场仪主机1台,地埋式固体不极化电极6个,室内连接线,使用说明书,测试报告北京固体不极化电极要求采购后一周内使采购人指用,不与1仪器一同定地点供货。用户使用前提前两周通知2地电阻率仪ZD8M1.电阻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不低于±(0.1%读数+0.02Ωm),0℃~40℃;北京采购人指1定地点17/192000000533120000005331:5.0025.0((0度瓶%90:0+C0.00-00(X61/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升级 地球物理监测 地电场仪 地电阻率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