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2022)
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
采购人名称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内容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机关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A_001 二、合同名称: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 四、采购项目名称: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机关 地址:长岛综合试验区海滨路105号 联系方式:18596155813 供应商(乙方):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欣鑫苑小区南门市房东2间 联系方式:133569663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取暖器ZGR-10LADBPG323400.9552234.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0-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0-17长岛分散式清洁取暖合同.PDF附件下载长岛分散式清洁取暖合同.PDF附件下载长岛分散式清洁取暖合同.PDF附件下载长岛分散式清洁取暖合同.PDF附件下载
合同签署时间
2022-10-24 15:45:28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项目名称: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甲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乙方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2年9月300日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由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的工作界面为主机安装、水泵安装、主机与水泵的管路连接,管路部分至墙内出循环水泵管路一米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一次性报定。乙方必须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表后线路改造和漏电保护)、后期维保及相关工作,提供所有调试所需的设备及辅材,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本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宜传图册及相关宣传资料。3、货物名称与数量:2340台。4、乙方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设备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投标文件指标优于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指标为准:乙方提交的设备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5、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22347000.00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肆万柒任元整6、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第一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第二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第三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款项。7、(1)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至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调试验收。(2)供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8、材料货物采购(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乙方提供的材料货物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货物投资额和质量。(6)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疯,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9、验收方式(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3)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4)货物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5)供货时甲方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抽样送专业质检部门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调换,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视为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甲方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单户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需取得煤改电用户签字确认的纸质文件(内容应包括煤改电用户具体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电话、不返煤承诺等)。整村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取得参与煤改电村委的认可证明,设备验收完成后,属地乡镇或村委要求与乙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的,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与属地乡镇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无论属地乡镇是否与乙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属地乡镇拥有与甲方一致的售后服务监督管理权力(7)乙方需在安装设备的乡镇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暖季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并向煤改电用户公布售后服务电话。10、售后服务条款(1)乙方应建立售后服务网点,配备专业人员组建维保队伍。配备技术资料、维修工具、仪器设备,建立备品备件库房,满足售后服务需要。(2)保修期限及保修内容1)整机保修期6年及以上,终身维护、定期保养。2)保修期内服务、维保、更换件不收费。3)产品在正确安装使用下,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4)保修期满后维修及维护仅收取成本费。5)乙方对安装产品进行电话回访和定期现场回访,掌握现场情况。6)产品或配件在安装、调试、维修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本着先处理问题再分清责任,以一切满足用户需要为原则。7)如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产品出现的问题已超出质量“三包”的范围,乙方可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服务。8)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通过预留检测数据接口检测煤改电用户设备使用情况,乙方应无偿配合采购人建立、完善煤改电智慧平台。(3)维修1)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维修不超过4小时,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为用户提供备用机取暖。2)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应携带必备的维修用具及维修服务跟踪卡,到用户家进行维修。3)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与用户事先联系并约定时间。4)维修人员在进入用户房间之前,向用户出示工作卡,说明来意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门。5)故障没排除,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时,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6)工作完成时,需将现场收拾干净,并用专用擦拭布将设备外部擦拭干净。7)4小时内无法维修完毕,应及时向用户提供备用机使用。(4)质保期内产品故障服务响应时限1)30分钟电话响应。在拨打故障报修电话后,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与使用者电话联系,了解故障现象,确定维修事宜,提出解决方案。2)7天*24小时工作制服务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节假日照常。技术咨询服务时间为正常营业时间。(5)上门服务时间在接到用户报修要求后,技术服务部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与使用者取得联系.4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11、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12、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3、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每迟交一天,甲方可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5、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6、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7、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同煤改电用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同煤改电用户自行协商解决。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局壹份,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叁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东省龙口农村商业银行招远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9060106077442058000023时间:2022年09月30日时间:2022年09月30日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项目名称: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甲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乙方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2年9月300日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长岛综合试验区2022年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由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SDGP370634000202202000056(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招远市金鑫新能源供热设备有限公司(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的工作界面为主机安装、水泵安装、主机与水泵的管路连接,管路部分至墙内出循环水泵管路一米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一次性报定。乙方必须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表后线路改造和漏电保护)、后期维保及相关工作,提供所有调试所需的设备及辅材,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本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宜传图册及相关宣传资料。3、货物名称与数量:2340台。4、乙方提供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设备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投标文件指标优于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指标为准:乙方提交的设备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5、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22347000.00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肆万柒任元整6、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第一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第二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第三个采暖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款项。7、(1)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完成,至2022年10月10日前完成调试验收。(2)供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8、材料货物采购(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乙方提供的材料货物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货物投资额和质量。(6)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疯,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9、验收方式(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3)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4)货物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5)供货时甲方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抽样送专业质检部门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调换,若再次调换仍不合格,视为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甲方则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单户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需取得煤改电用户签字确认的纸质文件(内容应包括煤改电用户具体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电话、不返煤承诺等)。整村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取得参与煤改电村委的认可证明,设备验收完成后,属地乡镇或村委要求与乙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的,乙方应根据本合同与属地乡镇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无论属地乡镇是否与乙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属地乡镇拥有与甲方一致的售后服务监督管理权力(7)乙方需在安装设备的乡镇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暖季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并向煤改电用户公布售后服务电话。10、售后服务条款(1)乙方应建立售后服务网点,配备专业人员组建维保队伍。配备技术资料、维修工具、仪器设备,建立备品备件库房,满足售后服务需要。(2)保修期限及保修内容1)整机保修期6年及以上,终身维护、定期保养。2)保修期内服务、维保、更换件不收费。3)产品在正确安装使用下,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4)保修期满后维修及维护仅收取成本费。5)乙方对安装产品进行电话回访和定期现场回访,掌握现场情况。6)产品或配件在安装、调试、维修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本着先处理问题再分清责任,以一切满足用户需要为原则。7)如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产品出现的问题已超出质量“三包”的范围,乙方可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服务。8)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通过预留检测数据接口检测煤改电用户设备使用情况,乙方应无偿配合采购人建立、完善煤改电智慧平台。(3)维修1)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现场维修不超过4小时,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为用户提供备用机取暖。2)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应携带必备的维修用具及维修服务跟踪卡,到用户家进行维修。3)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与用户事先联系并约定时间。4)维修人员在进入用户房间之前,向用户出示工作卡,说明来意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门。5)故障没排除,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时,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6)工作完成时,需将现场收拾干净,并用专用擦拭布将设备外部擦拭干净。7)4小时内无法维修完毕,应及时向用户提供备用机使用。(4)质保期内产品故障服务响应时限1)30分钟电话响应。在拨打故障报修电话后,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与使用者电话联系,了解故障现象,确定维修事宜,提出解决方案。2)7天*24小时工作制服务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节假日照常。技术咨询服务时间为正常营业时间。(5)上门服务时间在接到用户报修要求后,技术服务部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与使用者取得联系.4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现场。11、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12、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3、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4、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每迟交一天,甲方可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5、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6、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7、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同煤改电用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同煤改电用户自行协商解决。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财政局壹份,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叁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山东省龙口农村商业银行招远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9060106077442058000023时间:2022年09月30日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散式清洁取暖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