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宁武县林业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K038344012022601

二、合同名称:宁武县林业局-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252022CCS00054
四、项目名称:宁武县林业局-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武县林业局
地 址:凤凰大街0156号
联系方式:15340628998
供应商(乙方):山西鼎航伟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23层完美时空公司众创空间第069工位
联系方式:186368939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 数量:1.00 单价(元):698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服务要求: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服务标准: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

2.合同金额(元):698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8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宁武县林业局-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的合同(11NK038344012022601).pdf宁武县林业局-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的合同(11NK038344012022601).pdf

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合同编号:11NK038344012022601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委托方(甲方):宁武县林业局受委托方(乙方):山西鼎航伟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宁武县林业局乙方(受委托方):山西鼎航伟业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在山西省宁武县组织的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公开招标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一)服务内容1、森林督查:对国家下发的宁武县疑似图斑进行调查取证,协以遥感判读变化图斑为线索,依据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森林资源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内业核实,并结合必要的现地调查核实,查清所有图斑变化原因,重点查清建设项目使用(毁坏)林地、土地整理和毁林开垦等违法使用林地,以及违法采伐(毁坏)林木情况,建立森林督查数据库。2、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在2021年验收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判读、档案更新、现地调查等手段,根据森林督查自查及整改成果、森林经营管理资料,完成2022年宁武县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3、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制作完成2014年以来退耕还林还草小班矢量图(包括未栽树和已栽树的退耕地),形成宁武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矢量数据库,并与国土“二调”、“三调”和林草资源调查成果比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修正,确保矢量数据位置准确、信息完整、真实可靠,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工作。4、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对省级公益林数据的面积总数、林地类型、生态区位进行核实;完善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的调出补进印证材料和数据,完成宁武县省级公益林优化整合落界工作。(二)质量标准符合《山西省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三)提交成果成果包括:数据库、统计表、成果报告及其他成果资料等。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宁武县2022年森林督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及省级公益林优化落界工作中标总额为人民币698200元(大写: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包括全部服务的直接、间接费用及各种税、费。(二)支付方式属财政支付资金,在符合宁武县林业局的要求后,甲方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服务费用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甲方属于行政单位,由财政支付,如出现逾期后乙方给甲方合理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期限:90天第四条项目地点:山西省宁武县第五条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处理和解決森林督查自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2、甲方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各乡镇、项目业主密切配合自查工作。3、甲方负责组织质量检查验收和成果上报。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山西省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对本项目的成果质量负责。2、乙方负责最终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3、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和数量,符合宁武县林业局的要求。4、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后续技术支持,保证自查成果的有效使用。5、乙方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评价。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的权利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工作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时,则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宁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份数1.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内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地、湿地等调查监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