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东县林业局、如东县海洋局)2022)
22-10-25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合同公告
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RDCGJH-2022-09-0223
二、合同名称:
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
RDCGJH-2022-09-0223
四、项目名称:
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5号
联系方式:
13912413298
供应商(乙方):
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瘦西湖路57号
联系方式:
186527969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梳理完善如东县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信息,对如东县域内古代、近现代、建党100年、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五个不同历史时期非文保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开展调查评估。2、对标住建部有关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全面摸排历史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特征、现状、名称、年代、权属、风格、结构、历史简介等基本情况,形成普查名录,并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提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3、对确定的历史建筑建立测绘档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要求,将历史建筑名称、面积、价值特色、年代、高度、产权性质、现状使用功能、平立剖面测绘图、正立面照片、侧立面照片等信息填入历史建筑信息登记表,形成“一栋一册”的历史建筑档案表,并配合完成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填报工作。4、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将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和动态维护机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98600.0(元)
合同金额:
2986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签订合同后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2-10-18
合同公告日期:
2022-10-25
其他补充事宜:
/
政府采购合同: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合同_1_.pdf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合同_1_.pdf
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政府采购供需合同甲方(需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供方):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时间:2022年10月18日根据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项目名称: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二、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且,具体要求如下:1、梳理完善如东县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信息,对如东县域内古代、近现代、建党100年、新中国成立70年、改革开放40年五个不同历史时期非文保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开展调查评估。2、对标住建部有关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全面摸排历史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特征、现状、名称、年代、权属、风格、结构、历史简介等基本情况,形成普查名录,并组织专家论证,择优提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3、对确定的历史建筑建立测绘档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要求,将历史建筑名称、面积、价值特色、年代、高度、产权性质、现状使用功能、平立剖面测绘图、正立面照片、侧立面照片等信息填入历史建筑信息登记表,形成“一栋一册”的历史建筑档案表,并配合完成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填报工作。4、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将历史文化资源普查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和动态维护机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拾玖万仟陆佰元整;合同价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前期调查、食宿、交通、劳务、提交成果费用、专家论证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包括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等)、招标代理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合同总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四、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五、相关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招标文件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2、依据《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4]161号)文件,按照第九条第(八)款的规定,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无故拖延服务期超过一个月,给项目实施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3、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乙方不源茶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额。32062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乙方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7、本项目最终成果的检查验收由甲方组织,其经费由乙方承担。8、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六、项目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七、普查工作最终形成成果要求:1.形成普查名录;2.形成历史建筑信息登记表,并配合完成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填报工作;3.形成择优提请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材料:4.建立历史建筑信息数据库(格式为SHP,内容为建筑物名称、坐标位置、建筑年代、面积等)。八、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后一次性支付,无息。以上付款均不计息。2、乙方凭经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如东县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成果资料应准确、全面、完整,乙方负终身责任,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被甲方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错误或遗漏等服务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若造成逾期提交服务成果资料的,应按约定承担逾期提交的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决定解除合同,若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百分之零点伍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四、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十六、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6号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57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3206230973开户银行:扬州市工行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09000059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