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采购合同公告(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襄阳市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5号
3、联系方式:0710-3239653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1-5层
6、联系方式:027-858777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项目库编制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成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研究报告、襄阳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协同管理平台。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2535000
5、合同金额:253.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本项目服务年限至2025年,襄阳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0-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0-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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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合同.pdf襄阳市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合同.pdf
项目合同项目名称:襄阳市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项目地点:襄阳市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城乡规划甲级签订日期:签订地点:襄阳市甲方(招标人):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中标人):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任务,项目地点为襄阳市,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第二条依据文件2.1甲方招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有关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如果有的话)33中标通知书3.4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备忘录及其附件3.5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规划内容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编制项目。研究范围:与《襄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约953平方公里。研究对象:主要包含道路交通、城市水务、园林绿化、城市更新、民生保障、新基建等需统筹和配套的内容。研究年限:本项目规划研究年限至2025年,与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年限一致。服务年限:本项目服务年限至2025年,与本项目研究年限保持一致。规划内容: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研究报告、襄阳市大数据分析平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协同管理平台。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供时间1.襄阳市十三五期间的城建计划合同签订后10天内2.相关上位规划资料1合同签订后10天内Y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文件、份数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供时间1.《襄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及项目库研究报告》电子成果及纸质成果3合同签订后40天内2.《襄阳市大数据分析平台》电子成果1合同签订后40天内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协同管理平台》电子成果1合同签订后40天内第七条费用7.1通过招标确定本合同费用为人民币¥25350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叁万伍仟元整。7.2如因政策调整或行政指令要求项目暂停或因规划调整等各类因素导致的项目暂停,已经完成的项目工作依据规划原计费基数予以结清。后续工作再开展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7.3如遇工程重大变更(如政策相关部门指令增加或者减少项目工作或者项目取消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已完成的项目工作收费见7.2条,双方结3清已完成规划费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依据主体项目合同原费率、原计费基数)计取需变更项目编制费用,计费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费用按实际工作进度进行支付。具体为: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通过评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提交正式成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第九条验收方法9.1符合国家或地方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条例9.2符合相关规划。9.3通过专家评审。第十条各方责任10.1甲方责任10.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方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10.1.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规划返工时,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规划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规划费。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全部支付。10.1.4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10.2乙方责任10.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规划,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成果(出现10.1.1、10.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成果的质量负责。10.2.2乙方必须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文件送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0.2.3乙方负责对外来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10.2.4乙方对规划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免费修改或补充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另委托单位的相关费用。10.2.5乙方对规划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导致无法通过上级部门的规划审查的,乙方除免费采取补救措施外,还扣减该项目合同总价的10%。10.2.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减该项目合同总价的1%。10.2.7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10.2.8乙方交付规划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规划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10.2.9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如乙方擅自更换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甲方将处予10万元的罚款。如乙方擅自更换本项目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甲方将处予每人5万元的罚款。第十一条保密11.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其他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仲裁12.1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襄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2025年为止。13.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3.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3.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13.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3.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5号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1-5层邮政编码:430023邮政编码:441000电话:电话:(027)85877780(0710)3239653电话:(027)85877780传真:传真:(027)8562912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武汉百盛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20012063490500045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建设规划及项目库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