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甘南县人民检察院2022)



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业务大厅改造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1号

二、合同名称:一楼业务大厅改造费

三、项目编号:31号

四、项目名称:一楼业务大厅改造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文明大街39号
联系方式:04525727215
供应商(乙方):甘南县朋友装潢建材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立新街金郎城商服2号楼南10号门市
联系方式:13079652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一楼业务大厅改造费
1(项)
¥59,058.46
¥59,058.46
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59,058.46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零伍拾捌元肆角陆分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9058.46合同.pdf59058.46合同.pdf
甘南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6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业务大厅改造工程发包人: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甘南县朋友装潢建材商店签定日期:22022年9月30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甘南县人民检察院(甲方)承包人(全称):甘南县朋友装潢建材商店_(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业务大厅改造工程工程地点:甘南县甘南镇工程内容:甘南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业务大厅改造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大包即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伍万玖仟零伍佰捌拾元四角六分¥59058.46元。六、付款方式工程开工时支付工程款30%,工程量完成60%时,拨付总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发包方承担的责任、权利1、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2、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3、发包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4、发包方定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质量未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发包方将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及进行罚款。九、承包方的责任、权利1、承包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生产、质量规定及制度;2、承包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承包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3、承包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者立即停止施工。4、承包人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承包安全生产责任,如因违章施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方应熟练撑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承包人进入现场施工,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控制施工质量,质量达到要求标准。十、其它1、施工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施工组织工作。2、提供进场材料说明书合格证。3、合同订立地点:甘南县人民检察院4、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甘南县人民检察院:承包人:甘南县朋友装潢建材商店住所:甘南县文明大街39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玉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452-5727215电话:1874688799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甘南支行甘南支行账号:23001627550050505554账号:23001627550050502348签订日期:2022年9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