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722]KZGL[CS]20220001-1
二、合同名称: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230722]KZGL[CS]20220001-1
四、项目名称: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体育路138号
联系方式:0458-8803523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聚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前进社区花园小区3号楼第14户门市
联系方式:188145888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
1(项)
¥1,412,521.69
¥1,412,521.69
无
合同金额: 1,412,521.6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贰仟伍佰贰拾壹元陆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4日
履约地点:茅兰沟保护区及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确界立标项目合同.pdf确界立标项目合同.pdf
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工发包人(甲方)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包人(乙方)黑龙江聚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划编号嘉财购核字2022100777招标编号2307221KZGLCS20220001-1签订地点网签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项目2.工程地点:茅兰沟保护区及甲方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黑林函2018]470号4.资金来源:国投。5.工程规模:根据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界立标建设内容要求,确保茅兰沟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界限明确,建设永久性宜传牌1块、界碑10座、标桩800个、标识牌160个。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4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壹万贰仟伍佰贰拾壹元陆角玖分(¥1412521.69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总价以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工程结算审核总价为准五、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林奇:职业证书信息:黑2231620105449六、付款方式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按进度分3期进行付款。1期:供应商制作完成永久性宣传牌1块、界碑10座、标桩800个、标识牌160个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并提交阶段验收申请,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60%合同款,人民币:捌拾肆万柒仟伍佰壹拾叁元零壹分(¥847513.01元)2期:供应商完成100%工程量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并经评审中心审核确认工程结算审核总价后,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至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的97%,预留3%为工程质保金3期:工程质保期1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额返还工程质保金。七、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6、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积极抢抓当前有效工期,争取最大限度,年底前全面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八、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检测手续,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3、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山乙方承担责任。4、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为:2023年6月24日前。九、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15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15日内,进行维修。十、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2.发包人承诺在工程期间,加强对施工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承包人承诺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3.承包人在成承包期内施工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承包人所提供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其过程中内外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全权由承包人白行负责。十一、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方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4日单位地址:嘉荫县朝阳镇体育路138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前进办前卫社区花园小区3号楼第14户门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458-8803523电话:18814588838电话:1881458883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Asus202204050126.com电子邮箱:Asus202204050126.com开户银行:黑龙江嘉荫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繁荣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繁荣支行账号:859990122000014969账号:165247187983账号:165247187983邮政编码:153200邮政编码:153000邮政编码:153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