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2022)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五包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
一、合同编号: 11000022210200017158-XM001-005
二、合同名称: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五包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
三、项目编号: 11000022210200017158-XM001
四、项目名称: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
联系方式: 64226790
供应商(乙方):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6.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10-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报】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pdf5.【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报】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pdf
合作协议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直属单位业务发展一北京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项目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委托方(甲方):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受托方(乙方):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甲方):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法定代表人:程诗敏项目联系人:王淋歌联系方式:1381198863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街道安华西里一区13号楼北楼电话:010-64222510传真:010-64208036电子信箱:zzg1kabjedu.cn受托方(乙方):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法定代表人:苏朝晖项目联系人:曹阳联系方式:13717682266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电话:010-65902625传真:010-65902625电子信箱:caoyang2266adingtalk.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项目,并签订本协议。一、委托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资助育人融媒体宣传”项目,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如下:(1)甲方结合疫情形式,有权决定是否由乙方帮助甲方开展创新实践活动,选取主导产业高精尖企业,通过实地参观、现场学习、调研座谈、提供实习机会等方式,培养和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新实践能力。(2)融媒体宣传1)纸媒。刊发在北京青年报,彩色整版宣传4期,每期1个版。也可拆分使用,即彩色半版宣传8期,每期1/2版;2)新媒体矩阵。一是青edu新媒体矩阵(头条号、百家号、公众号)实时发布,配合资助育人政策/活动及优秀人物宣传;B二是北京青年报官方微信共计发布5次,1条/次(二条位置)2.乙方按照项目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3.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4.项目验收(1)验收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开展情况、财政资金保障要求等方面因素进行确定。(2)验收方式:由乙方提供项目验收、备案材料(3)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支付项目资金。二、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审批、确认乙方的工作方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2)参与活动,对乙方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对工作进度、经费使用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3)根据本协议要求按时支付乙方项目费用。2.乙方权利及义务(1)按期获得甲方提供的经费,经费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财经纪律。(2)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完成项目,实现预期目标。(3)接受甲方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4)确保项目举办过程安全稳定,保证甲方在活动人身和财产安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5)负责协调新媒体发布及育人活动策划组织做好分组研讨工作。(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让给其他公司。三、资金拨付1.资金支付安排(1)合同总额:26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元整)(2)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经费:①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②项目验收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验收结果支付项目资金。(3)甲方支付的经费须由乙方指定账户接收。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20020681900000023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团结湖支行2.甲方支付的经费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乙方在收款前3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正规有效发票。四、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2.甲乙双方依照协议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力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3.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a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而导致的与本协议发生的抵触;b因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或其它不可预估的意外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可执行)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项目实施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或其他违法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乙方未按期开展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5%。五、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合作协议实施或与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六、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1.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王淋歌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曹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书面通知。4.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七、协议生效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年月3。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2年9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经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