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
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采购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986668882022201
二、合同名称: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2-G3-990488-GLJC
四、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附楼619室
联系方式:13393639399
供应商(乙方):广西盛鑫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2号标准厂房十二层1202号
联系方式:186979155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4332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维护园区的正常工作秩序。2.提供园区安全、水电维修维护、保洁服务。3.做好园区绿化美化、虫害防治。4.协助处理一些临时事务性工作。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433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残联合同.pdf残联合同.pdf
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LZC2022-HTG3-990488-CLC项目名称:我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采购项目编号:SLZC2022-03-990488-CLC甲方: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采购人)乙方:广西盛鑫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建万叁任叁佰贰拾元整(Y:343320.00元/年)第二条服务保证虫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规服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第三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项目实际服务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其中2022年9月10日至合同签订日的服务由上届物业公司组续负责,相应费用由乙方依据中标价按天折算给上星物业公司),第四条交付1.服务开始时间:企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地点:挂林市残疾人事业管理中心(叠彩区胜利路1-1号),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五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六条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中标金额1/4),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采购人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中标人指定账户:转账前乙方将相应的足额服务(含税)发票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网金额1.5%违约金并赔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无故延期服务交付的,每天向甲方信付违约合同金额5%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5,超过2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网,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按本合同合同金额的1.5响甲方支付违约金5.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金额的1.55自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信经济损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网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成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行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制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接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行的合同义务。3.如政府收回或调整采购单位办公地点,造成甲方服务点减少时,甲乙方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相应减少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合同金额.第十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3服务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站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附件1.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2.服务购需求(以下无正文)(签章页)甲方(公章,挂林市残疾大联合会、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办证体等委托代理人对额行电话:07732859436电话:0771-3862388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西盛鑫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南宁青秀万达分理处银行号:203年10月2日日期2022年10月2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残疾人事业园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