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避孕套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2022)



一、合同编号:KY2022-1-161

二、合同名称:2022年度避孕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KY2022-1-161

四、项目名称:2022年度避孕套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
联系方式:029-87345326
供应商(乙方):广州双一乳胶制品限公司
地址:赤坭镇橡胶路3号大院南区
联系方式:020-842645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颗粒)
1(批)
¥1,004,330.00
¥1,004,330.00
52mm±2mm

合同金额: 1,004,3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零肆仟叁佰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01月17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避孕套采购项目(3标段).pdf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避孕套采购项目(3标段).pdf
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陕西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合同书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制供方:广州双一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妮镇橡胶路3号大院南区电话:020-842645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账号:3602026809200564469需方: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邮政编码:710003电话:029-87345326传真:029-87311974开户银行:工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账号:37000205090882077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政府采购,采购人从供应商采购用于向育龄人群免费发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以下简称药具)。为保证药具质量和售后服务,供需双方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供货一览表品名注册证号规格包装规格单位单价(元)数量(只)总价(元)每件内装(套)天然橡胶胶乳男用避孕套(螺纹)合计(金额)粤械注准2016218102552±2mm10只装只0.195285947100433020001004330.00人民币(大写):壹佰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注:供货一览表由采购人填写,“注册证号”内容由供应商填写,注册信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变更,须于变更后7日内将相关文件报采购人备案。第二条供应商权利义务(一)药具质量供应商提供药具必须是在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本合同质量条款,必须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书相一致,确保质量合格、安全有效1、避孕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其他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2、避孕套产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符合标准GB7544,非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增加:单个包装润滑剂总量≥350mg:②老化后爆破性能符合标准GB7544中对未处理的避孕套爆破体积和压力的要求(热空气老化试验方法采用GB7544附录H,老化条件为(168±2)h×(70±2)℃)3、宫内节育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4、本条第1、2、3款中所涉及的标准均指现行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5、本合同项下药具的质量保证期为:各类药具所标示的有效期。质保期内因药具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费用与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如质量问题发生在质保期内,第三方在质保期外主张质量相关责任,则仍由供应商承担前述费用与法律责任。6、供方提供的药具应满足质量追潮要求,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二)药具生产批号1、避孕药产品:生产批号以六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年份,中间两位数字表示月份,最后两位数字表示日期或生产流水号。2、避孕套产品:生产批号以八位数字表示,前四位数字表示年份月份,第五、六位数字表示当月累计生产批的顺序号,第七、八位数字表示生产本批产品的生产线编号。3、宫内节育器产品:生产批号以八位数字表示,前四位数字表示年份,第五、六位数字表示月份,最后两位数字表示日期或生产流水号。4、若供应商对生产批号的编制有其他需求,应在上述要求生产批号位数数字后空两个字符后进行添加(三)供货安排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货计划,集中批号,及时配送药具。药具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运至指定地点,并卸至指定位置。2、供应商应在药具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7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做好收货准备,提供药具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箱数、拟运抵时间等)以便采购人接货时进行清点。3、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指导、咨询等。若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提供售后服务约定时间内没有响应或拒绝,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采购合同4、供应商交货时应提供药具标注批的检测报告书。5、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的质量抽样工作,须免费提供所需数量的抽样样品。抽检不合格的应及时采取召回、补充、更换等措施,出现两批次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视情况解除当年采购合同药具抽样数量:①避孕药产品:每批抽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数量,抽取2批②避孕套产品:810只/批,光面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抽取批数不超过供货总批数的20%,非光面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及物理延时型避孕套抽取批数不超过供货总批数的60%③宫内节育器产品:90支/批,抽取2批6、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药具的供货。7、供应商负责从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四)包装要求1、药具包装、标识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包装及标签要求的规定。2、对同品种药具、不同的批号,外包装箱上应以不同色标区分3、药具包装箱内附药具合格证4、供应商交付的药具应具有适于运输、搬运的坚固包装,密封良好,且应根据药具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5、供应商药具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包装及标签要求》的,或者由于对交付药具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致使药具遭到损害或丢失的,供应商应及时无偿补充、更换,并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6、所有产品外包装盒必须显示产品标示条形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识、国家免费提供标识两个标识。第三条采购人权利义务(一)药具质量1、药具运抵现场后,采购人根据质量标准及时对药具的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药具的规格、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限无偿补充、更换2、如果药具的质量与合同不符,或采购人经进一步检验或在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具存在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在质量保证期限内证实药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免费更换或补充。3、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选择专业机构对供应商的生产供应情况进行驻厂核查,供应商应予以配合。驻厂核查中发现供应商关键项目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可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将供应商列入负面清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项目。(二)供货安排1、采购人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交货时间,并提供书面交货计划(包括交货时间、地点、药具规格型号、数量等),以便供应商及时备货。2、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调拨点通讯录。3、采购人须合理安排交货计划,应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要求企业完成本合同数量的全部供货,并支付货款。(三)付款条件1、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账户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一年后质量合格退还。2、合同生效一个月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第四条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采购人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保证采购人不受第三方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药具有侵权问题,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供应商应负责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第五条合同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①供应商供应的货物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供应商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③其他情形。2、本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供应商因破产、解散、清算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供应商需通知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到达采购人时解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返还未履行的合同价款,还应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完毕。第六条合同变更及终止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情势变更因素,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变更本合同。2、采购人有权依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有关行政部门对供应商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指导等)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因此对供应商造成影响的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因药具质量问题或供应商运输过程中的过失等非采购人过错,导致采购人受损,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补货,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具,采购人将约谈供应商,提出警示。如果供应商超过交货时间6个月(要求期限)仍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如果供应商未能及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4、因供应商提供的药具产品存在缺陷、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等对药具使用者造成伤害的,供应商应进行赔偿。5、采购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不低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说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供需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亦或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九条争议解决如供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条款1、除本合同文本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文件如有不清或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供需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二份、需方二份、招标公司一份。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7毕为止。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十一条特别约定1、在不影响药具质量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事项进行特别约定,有特别约定的,特别约定条款优先适用于合同条款。2、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特别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Hr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22年10月12022年10月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避孕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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