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WHCSIMC2022-6518502ZF(W)
四、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街284号
3、联系方式:027-83210749
4、供应商(乙方):武汉深德联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6号商务项目(创谷育成特区)B-1栋14层
6、联系方式:027-59359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年
3、主要标的数量:2
4、主要标的单价:76.359856
5、合同金额:152.71971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两年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0-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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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实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合同书.pdf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实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合同书.pdf
合同书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深德联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WHCSIMC2022-6518502ZF(W.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为确保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一、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定义相同;二、本合同由下述文件构成1.合同书;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三、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护服务(巡查、检修、故障修复,灯具更换,防盗及保养等)费用,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承担景观亮化设施维修责任和安全运行责任。四、本合同金额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玖拾柒元壹角贰分;小写:¥1527197.12元以上价格包括乙方提供对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2年的巡查、检修、故障修复,灯具更换,防盗及保养等维护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办公场所费、工具费、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等)及乙方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注:本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甲方通过对乙方维护设施亮灯率、故障修复率、接警处置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维护服务费用。景观亮化设施维修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据实结算。六、服务期限以2年计算,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七、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签字:签字:印小8日签订日期:202年10月合同条款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武汉深德联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确保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一)服务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二)服务项目地址:东西湖区(三)服务内容:对纳入东西湖区统一管理的景观亮化设施进行巡查、检修、故障修复,灯具更换,防盗及保养等维护工作。第二条合同服务期本合同服务期为2年(24个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玖拾柒元壹角贰分;小写:¥1527197.12元。以上价格包括乙方提供对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2年的巡查、检修、故障修复,灯具更换,防盗及保养等维护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办公场所费、工具费、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等)及乙方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注:本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甲方通过对乙方维护设施亮灯率、故障修复率、接警处置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维护服务费用。景观亮化设施维修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经审计单位审计后据实结算。第四条景观亮化设施服务基本要求一、景观灯光设施的维护服务基本要求1、负责对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亮灯期间的巡查,做好原始记录并于每周一上午9:00前将上周巡查情况上报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每月对景观灯光设施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采用专业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确保辖区内景观亮化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原始记录并上报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局;3、为保证景观亮化设施正常运行和用电安全,维修人员须处理各类设备故障,确保亮化设施运行良好,安全无隐患;4、巡查中发现景观亮化设施故障,维护单位应在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含点位信息、照片、材料清单、预算)报送采购人,经同意后在审计单位的跟踪审计下进行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经结算审计后据实结算(其中不包含:维修修复过程中的人工、工具、运输、安装等费用)。二、景观灯光设施的维护服务1、景观照明设施在线管理;通过景观照明智能管理平台调取相关数据,日亮灯在线率因达到90%(含)以上。2、日常管理;(1)景观亮化设施月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2)巡查和活动保障管理:景观亮化设施开启时间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保障应报送巡查照片和视频;(3)网络安全管理:重大保障时应按照要求,对播放画面文字的亮化设施安排专人现场值守保障。3、业务工作管理:按规定报送和移交相关技术资料等。4、平台运维管理、节能模式管理。(1)平台运维管理:每日操作平台进行系统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收发处理工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2)节能模式管理:调试和管理节能模式。5、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维修,提交有关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配备技术人员按技术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工作。6、接受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7、维护使用材料不低于原设备的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应采用国家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并尽量采用本地的名优产品。因维修所产生的材料费用经审计单位审计后实报实销,不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8、政府如有大型活动,中标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应工作。9、售后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第五条景观亮化设施考核1、日亮灯在线率应达到90%(含)以上。对离线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单位应联系电信公司技术人员48小时内修复完毕,逾期未修复,每个点位每天扣100元。如遇特殊问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具体原因及修复时间。2、景观亮化设施月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8%(含)以上。98%-90%(含)每次扣1000元;90%-80%(含)每次扣2000元,低于80%每次扣3000元。3、景观亮化设施故障修复。对出现故障的景观亮化设施(不亮、断亮、灯具颜色不稳定跳闪乱码等),应在12小时内修复完毕,逾期未修复,每个点位每天扣200元。如遇特殊问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及时告知具体原因及修复时间。4、重大活动保障、网络安全演练、特殊敏感时期等,景观亮化设施未按要求安排专人现场值守保障或景观亮化设施运行出现重大问题且产生较恶劣影响的,每次扣2000元。5、当月月度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东西湖区城管局向维护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在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过程中,乙方如遇进场难等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二)甲方通过对乙方维护设施亮灯率、故障修复率、接警处置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考核,按考核成绩,每季度支付上季度维护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二)乙方应对维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并依法为其办理保险。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担任何费用;(三)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各类管理维护档案等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一)乙方连续两个季度景观亮化设施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业务分包、转包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甲方应按时按期向支付乙方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费用,超期30天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四)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违约,需双方协商解决,并有备忘录备查;(五)合同期内除规定可终止合同条款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对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店章后生效。2、合同争议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WICSIMC2022-65185022F(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75-481-5703)武汉深德联创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共所需2023-2024年度木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本项目第1包的中标人。项目包编号:第1包项目包名称: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中标内容:2023-2024年度东西湖区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服务期:2年中标金额:152.719712万元授权代表:林健联系方式18062567801备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及融资方式、渠道(详见附注)请贵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特此通知。《血变可自经营情况自首决定是否随交,自愿选最试点金融弘的,融资方式,具体设策夏求可登泉武武政日采购售康发布系统城市采购(盖家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东南湖区城市管理执局中科器湖北有法定代委人或搜代表美新法定代表人授授代者东市东西湖区多h街路路的484号开发区高新666号光地址派地址:武汉东新技术开发区高新666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四田药大原栋10层联系人:周科长联系人:王玉洁、市祥平、陈伟电话:027-83226347电话:027-84888155/8156/8157/8159转856日期:2022年09月27日日期:2022年09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亮化设施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