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 国土采购合同公告(定襄县晋昌镇人民政府2022)



一、合同编号:11N11140722020222601

二、合同名称: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212022CCS00073
四、项目名称: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定襄县晋昌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定襄县晋昌镇杨芳村
联系方式:13111207771
供应商(乙方):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066房间
联系方式:181359493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数量:1.00 单价(元):63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服务时间:3个月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63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合同(11N11140722020222601).pdf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合同(11N11140722020222601).pdf

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同书项目名称: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甲方:,定襄县晋昌镇人民政府乙方: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甲方(采购人):定襄县晋昌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于2022年10月10日参加了甲方组织的“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政府采购活动,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5、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6、《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19〕16号);7、《山西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成果1、项目名称: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规定及省、市、区等地方法律、法规要求标准执行,完成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图件编制以及数据库建设和汇交,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主要工作内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为乡镇级行政管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乡镇域和乡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镇域层面重点要突出国土空间格局、空间用途管制、居民点体系及各类设施的统筹安排等内容。乡镇政府驻地层面重点要突出用地布局、住房建设、设施安排和特色风貌引导等内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并同步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3、工作成果:晋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件、数据库。第三条服务期限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如遇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调整、行政区划调整、规程规范等原因,服务期限做相应调整,最终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甲方对本项目的总体时间要求,如期交付服务成果。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按中标价格执行,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贰仟元整(¥632000.00元)。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189600.00);(2)提交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252800.00元)。(3)规划成果提交甲方,专家评审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5%,即人民币:玖万肆仟捌佰元整(¥94800.00元)。(4)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陆万叁仟贰佰元整(¥63200.00元)。(5)规划成果获正式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即人民币:叁万壹仟陆佰元整(¥31600.00元)。第五条甲方权利及义务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项止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2、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有工作场地,并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在地各部门的相关事宜;3、遇政策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变更等因素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4、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随时了解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5、在领取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时,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接收手续。第六条乙方权利及义务1、确保工作成果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2、按照双方议定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各阶段成果;3、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依据国家政策及有关现行行业标准,准确了解和贯彻甲方意图;4、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于甲方提出的关于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问题,乙方应积极反馈;5、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6、乙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之日起1年内提供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提供软件培训、硬件维护、系统运维等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相关食宿、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7、乙方承诺对于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应当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因甲方原因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解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出版、发表、转让(借)、复印或利用。甲方在享受全部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合同正文)签署页甲方:定襄县晋昌镇人民政府(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A电话:0105905061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117010104000666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总体规划 国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