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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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202000781A_001
二、合同名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00000202202000781
四、采购项目名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13号
联系方式:2253933
供应商(乙方):济宁嘉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汇景国际城二期C座2606号房
联系方式:133551040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无161.76661.76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11-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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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800000202202000781A_001计划编号:37080000051200120220017甲方(全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全称):济宁嘉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甲方)所需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SDGP37080000020220200078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济宁嘉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为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附件(含答疑)(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第二条合同标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序号采购品目品牌名称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1G0302010301_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无无项617,660.001617,660.00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务第三条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甲方应按下列进度研究开发工作:电脑端设计电脑端设计一工作人员管理系统二服务对象管理系统三工作动态系统四消息通知系统五牵手数据系统六首页系统七任务系统八地区管理系统九纪念设施管理系统十双拥模范城(县)建设系统十一双拥文化阵地建设系统十二拥军优属工作风采系统十三词典设置系统十四接待系统十五任务数据系统十六基层任务记录系统十七轮播任务记录系统十八双拥工作计划系统十九双拥工作总结系统二十成员单位系统二十一社会组织系统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二十二资料库系统二十三数据分析系统二十四访问数据系统二十五辖区签到系统二十六视频系统二十七积分展示系统二十八用户权限系统二十九数据安全与保密工作一中心页系统1牵手退役军人系统2任务系统3双拥系统4学习系统5人员管理(管理员系统)6服务对象管理(管理员系统)7地区管理系统8基层任务记录系统9远程视频接待系统10积分展示系统二资讯系统三动态系统四通知系统五“我的”系统六网络安全保密系统手机端设计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七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系统第四条服务要求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技术目标:开发内容应包含济宁市退役军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部署、实施、培训和使用等各项工作,真正实现系统研发全覆盖,按照功能模块升级开发,实现所有功能的无缝对接。在当前研发目标的指导下,我们结合系统现状和规划,提出以下研发目标分析要点:1)济宁市退役军人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新增功能涵盖各项的业务功能,采用模块化设计,建立的全面可利用资源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的机制,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前瞻性,便于应用。2)注重构建管理、应用、监督、考评一体化的运行机制,较好的兼顾了电子办公及信息化对信息共享的需求。系统以服务对象为主索引,并注重在应用过程中推行标准化,强调资源共享,具有可操作性。3)系统建设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靠、建设内容全面、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运行可靠。以全面涵盖各县市区服务对象综合管理的“一体化”智能办公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成功实现持续的数据管理记录存储,推动文档服务共享。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此外项目建设要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保留现有系统的优点并深入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重新规划并实施新的一体化信息管理解决方案,推进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第五条合同金额1.服务费合计为:617,6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柒仟陆佰陆拾元;2.此费用包括:(可另附明细附件)3.付款方式:付款批次号付款时间付款比例本次付款金额(元)12022-11-3097%599,130.2022023-11-303%18,529.804.履约保证金:5.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洸河支行银行帐号:815011501421008533第六条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七条验收要求线路开通后,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手段,同采购人一起进行开通运行测试及性能测试,要求达到国家相应带宽互联网接入速度、网络延时及丢包率标准.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十条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的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2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研究开发成果,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4、乙方如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支付违约金。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5、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约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6、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软件系统46项。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7、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8、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9、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0、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双(甲、乙、双)方享有。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乙、双)方所有。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采购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解决争议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洪兴旺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广宇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2、甲方: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济宁嘉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住所:济宁市金宇路47号汇景国际113号,城二期C座2606号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2253933,电话:13355104075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日签订日期:2022年11月2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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