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2022)
一、合同编号:11N35551212820228201
二、合同名称: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XZB-F20220804-DN
四、项目名称: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街道龙泉巷116号庆丰公寓二楼
联系方式:0577-56989164
供应商(乙方):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8幢2层
联系方式:181188427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7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文件
2.合同金额(元):37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9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pdf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pdf
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合同甲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方: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乙签署日期:2022年9月合同主要条款编号:甲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大南街道办事处乙方: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于2022年8月29日接受乙方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竞争性碳商文件、商响应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及范围(一)为大南街道街镇级养老服务场所(1家街镇级养老服务中心、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正常的运营服务。适时收集辖区老年人信息,并按照街道要求年终达到相应的运行标准。(二)为大南街道符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二、服务期限及合同金额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0起至20合同总金额为(大写):叁拾柒万贰仟元整:¥:372000.00元。合同总金额由街道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费用(¥:279000.00元)和政府购买服务费用(¥:93000.00元)组成,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额调整。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一)大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费用评定标准和服务内容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执行,三星级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四星级、五星级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方联系,便于甲方安排或布置临时性或突发性和其他事务。乙方要更换负责人员要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八、违约责任(一)乙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当日起一个月内,如因服务人员未安排和培训到位、站点建设未完成、管理制度未建立等原因,发生未达到甲方服务要求、未完成所在片区服务量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未能达到服务标准,甲方责令其在三日内进行整改。列为后期结算扣款的依据。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或者整改仍不能达到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采购办和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附件: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报价单甲方:乙方:有(盖章)司专用同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2022、(四)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文明操作,礼貌待人,爱护服务对象家里的所有物品。(五)从服务开始到服务结束全过程,工作人员均应及时向服务对象进行说明或解释,便于服务对象及时了解,同时应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并请服务对象在服务卡上签名。(六)乙方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服务对象和自身的安全防护;服务完毕必须检查煤气阀、相关电源、自来水阀等涉及安全隐患的设施的关闭情况。(七)工作人员禁止接受或索取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馈赠(金钱或物品)。S(八)遇法定节假日、灾害性天气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工作人员无法上门服务事由,应提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由,并尽可能得到服务对象的同意,事由过去应及时补足服务时间。六、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发对应项目的全部费用。七、其它约定(一)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但若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发生新情况或服务对象数量明显增加,而乙方又无法满足或应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引进新的服务企业。(二)在一个服务区域(街道、社区、村)内,乙方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员与甲(一)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有按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二)乙方有接受甲方对各项服务内容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义务。(三)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工作人员的义务。(四)乙方有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变化而及时调整工作人员服务内容的义务。(五)乙方对甲方的检查、考核的结果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六)因服务对象的需要,出现突击性或临时性服务内容时,乙方有根据甲方通知安排工作人员落实的义务。(七)乙方应依法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其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与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相抵触。(八)乙方应有保障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服务措施,如发生包括工伤在内的人身伤害的,由乙方与其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九)乙方工作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如给服务对象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与其工作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十)乙方按时缴纳每月运营期间的所有水电费,并节约使用水、电及爱护设施设备的义务。五、乙方居家养老服务规程(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卡,凭工作卡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服务时间前5分钟到达服务岗位(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服务对象的要求进行服务,不得提前终止服务。率总和低于85%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需支付实际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追究其他责任。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具体为:业有(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达到约定的标准;(2)乙方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是否存在不到位的情形或受到服务对象的投诉(3)乙方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善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而使甲方形象受损1201141等情形。(二)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三)甲方有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四)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或需求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服务项目。(五)因服务对象的需要,出现突发性或临时性的服务内容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六)甲方应积极支持、协助乙方的工作,并帮助解决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包括协调乙方与街道、社区的关系(七)甲方应将国家及省、市、区各级政府规定的社区服务性行业的优惠政策给予乙方用好、用足。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除运行星级奖补经费的5%。2.甲方将实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年末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开展第三方评定。服务监管过程中,甲方认为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或有效投诉率达3%以上,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或社区强烈要求更换服务企业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减少其服务对象和服务社区,并核减相应费用:经第三方评估年服务一般满意率及年服务满意率总和低于9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需支付实际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追究其他责任。注:双莲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服务费用按实际运营时间结算。(三)政府购买服务费用1.本项目的服务方式为按项目制服务,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二类人员:50元/人/月、一类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0元/人/月、生活基本不能自理250元/人/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125元/人/且)进行结算,由甲方在该服务年度每个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度服务费的95%,根据月度实际服务人数进行结算。剩余5%合同价款将在第三方评估服务质量后,根据年度实际服务人数及服务项目进行结算。若第三方评估服务质量以及被服务老年人满意度(按接受服务人数的15%抽验)达不到85%的,该5%合同价款将予以扣除。2.甲方将实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年末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开展第三方评定。服务监管过程中,招标人认为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或有效投诉率达3%以上,下发整改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减少其服务对象,经第三方评估年服务一般满意率及年服务满意1.合同服务价款根据乙方实际运营服务时间计算,实际运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甲方在收到区民政局拨付的基础运行费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基础运营服务费的60%,剩余的40%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经第三方评估运营质量达到四星级考核标准后,拨付到位。未达到四星级标准,扣除基础运行费的5%。如果达到四星级或五星级,运行星级奖补经费在上级拨付到位后一个月内,按实际运行服务时间星级奖补经费的100%拨付。未达到四星标准,扣除运行星级奖补经费的5%。2.甲方将实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年末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开展第三方评定。服务监管过程中,甲方认为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或有效投诉率达3%合以上,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减少其服务对象,并核减相应费用:经第三方评估年服务一般满意率及年服务满意率总和低于9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需支付实际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追究其他责任。(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费用(6个社区)运行截止日同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同服务价款根据乙方实际运营1服务时间计算,实际运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不足一个月且在十五天及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甲方在收到区民政局拨付的基础运行费后并在收到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基础运营服务费的60%,剩余的40%在经第三方评估运营质量达到三星级标准后,拨付到位。未达到三星级标准,扣除基础运行费的5%。如果达到四星级或五星级,运行星级奖补经费在上级拨付到位后一个月内,按实际运行服务时间星级奖补经费的100%拨付。未达到三星标准,扣附: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及政府购买服务报价单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报价(元)报价(元)报价(元)1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大南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54000.0054000.0054000.002花柳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花柳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花柳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54000.0054000.0054000.003双莲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双莲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双莲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54000.0054000.0054000.004荷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荷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荷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45000.0045000.0045000.005白鹿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白鹿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白鹿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27000.0027000.0027000.006马鞍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马鞍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马鞍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36000.0036000.0036000.007虞师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虞师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虞师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9000.009000.009000.008政府购买服务费用(不可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费用(不可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费用(不可调整)93000.00(最终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93000.00(最终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93000.00(最终按实际服务人数结算)总计价总计价总计价总计价372000.00372000.00372000.00报价内容报价内容综合单价数量数量服务时间备注政府购买服务(元/人/月)政府购买服务(元/人/月)大写:伍拾元小写:50元/人/月150人150人一年(12个月)二类政府购买服务(元/人/月)政府购买服务(元/人/月)大写:壹佰贰拾伍元小写:125元/人/月2人2人一年(12个月)一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