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采购合同公告(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



耒阳市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采购合同编号:耒财采计[2022]0062-1
采购人(全称):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应商(全称):湖南煌辉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2]0062
3、 项目内容: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4、 是否分包:否
5、 项目负责人:谭先生
6、 联系电话:13873474001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195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
2、 具体标的见附件。
3、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①工程量完成3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30%*0.7;②工程量完成7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40%*0.7;③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足合同总价款的85%;项目决算经过财评后付足决算价的97%,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付清工程余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 合同履行
1、 起始日期:2022年10月31日 ,完成日期:2023年1月31日 。总日历天数:90天。
2、 地点:耒阳市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
3、 方式:现场履行
四、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验收方式:按国家规定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以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10-31 生效。
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合同订立地点: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刘建国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15386052283
传真: 传真:
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3号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祝融路57号衡府17.18号楼6001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
帐号:8328030300000086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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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湖南煌辉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全称):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合同编号:耒财采计[2022]0062-1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合同公告联系电话:13873474001项目负责人:谭先生是否分包:否项目内容: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2]0062采购项目名称: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合同定价方式: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合同金额小写:¥1955000.00元合同金额□绩效激励:□成本补偿:☑分期付款:①工程量完成3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30%*0.7;②工程量完成7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40%*0.7;③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足合同总价款的85%;项目决算经过财评后付足决算价的97%,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付清工程余款。□预付款:□全额付款:付款方式:验收主体: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验收方式:现场履行地点:耒阳市蔡子池街道聂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起始日期:2022年10月31日,完成日期:2023年1月31日。总日历天数:90天。合同履行本合同协议书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组成合同的文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验收方式: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他合同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订立地点: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31日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份数本合同自2022-10-31生效。合同生效传真:传真:电话:电话:15386052283委托代理人:刘建国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沈海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帐号:83280303000000865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3号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祝融路57号衡府17.18号楼6001室蔡子池街道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合同蔡子池街道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湖南煌辉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蔡子池街道爱洲居委会槐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地点:来阳市蔡子池街道洲居委会槐园小区工程内容:按施工图和财评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来发改审投[2022]27号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1月3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人民币)¥:1955000.00元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乙方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31日;合同订立地点: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专用条款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范围,并在计算工期前由乙方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乙方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由发包人配合承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乙方、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乙方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乙方负责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处理工作。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与乙方的现场办工房联合办公)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乙方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一、工程验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子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十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的指定账户缴纳壹拾玖万伍仟伍百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量完成50%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二)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①工程量完成3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30%×0.7:②工程量完成70%时,付合同总价款的40%×0.7;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足合同总价款的85%;项目决算经过财评后,付足决算价的97%;工程正常使用一年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的,付清工程余款,十四、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十五、违约责任建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女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分包,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六、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通用条款十九、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他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二十一、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二十二、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二十三、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子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二十四、付款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六,专利权乙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乙方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二十七、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八、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子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十九、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仿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三十、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地址:来阳市金阳东路3团国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20022年10月31日乙方:湖南煌辉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祝融路57号街府1718号楼6001室法定(投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15386022832072年10月_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