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上思县人民医院2022)



医疗设备采购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988585802022401

二、合同名称:医疗设备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
四、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思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8号
联系方式:0770-8523337
供应商(乙方):广西南宁圣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西一栋1806号
联系方式:150787969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听力筛查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湖南丽音声学规格型号:1500mm x 1500mm x 2400mm

主要标的名称:神经外科手术动力装置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35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重庆西山规格型号:DK-N-MP

主要标的名称:电子阴道镜 数量:1.00 单价(元):16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中尚医疗规格型号:ZS1010

主要标的名称:除颤仪 数量:1.00 单价(元):7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飞利浦规格型号:Efficia DFM100

主要标的名称: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5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珠海迪尔规格型号:DL-96A

2.合同金额(元):1293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上思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医疗合同扫描件.pdf医疗合同扫描件.pdf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计划编号:SSZC2022-J1-01431采购人:上思县人民医院中标供应商:广西南宁圣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月日签订日期:合同目录一、第一部分合同书(2)二、第二部分合同附件:(8)2.1采购需求一览表(9)2.2成交通知书:(23)2.3竞标报价表.:(24)2.4商务要求偏离表(25)2.5技术要求偏离表(28)2.6售后服务承诺.(44)采购人(甲方):上思县人民医院采购计划号:SSZC2022-J1-01431供应商(乙方):广西南宁圣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2-J1-40024-RNZB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2.11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型号参数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元)听力筛查系统湖南丽音声学1500mmx1500mmx2400mm湖南省丽音声学技术有限公司1套98000.0098000.0098000.002神经外科手术动力装置系统重庆西山DK-N-MP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359800.00359800.00359800.003电子阴道镜中尚医疗ZS1010中尚医疗仪器(深圳)有限公司1台168000.00168000.00168000.00除颜仪飞利浦EfficiaDFM100飞利浦金科威(深圳)实业有限公司1台77500.0077500.0077500.005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珠海迪尔DL-96A珠海迪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台590000.00590000.005900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293300.00)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竞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采购文件所列设备材料、功能配置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功能配置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税金、售后服务、技术培2训及共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如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期:序号货物名称质保期1听力筛查系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2神经外科手术动力装置系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整机1年,刀具耗材无保修3电子阴道镜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主机1年4除额仪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主机2年,消耗品除外5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系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发票,采购人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共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初步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厦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标声明书: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4.采购需求:5.竞标报价表:6.其他合同文件。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上思县人民医院乙方(章):广西南宁圣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日单位地址:上思县思阳镇朝阳路8号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1803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电话:0770-852333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22年11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 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