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 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采购合同公告(阳泉市体育局2022)



一、合同编号:11N0123004572022601

二、合同名称: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3992022BCS00365
四、项目名称: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泉市体育局
地 址:阳泉市南大街452号
联系方式:0353-3312001
供应商(乙方):中甲建业(山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屈家庄169号
联系方式:1364340504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1968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项目经理:刘拥军执业证书信息:晋1442016201634842

2.合同金额(元):111968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的合同(11N0123004572022601).pdf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的合同(11N0123004572022601).pdf

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3004572022601项目编号:1403992022BCS00365发包人(全称):阳泉市体育局承包人(全称):中甲建业(山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且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403992022BCS00365。4.资金来源:阳泉市财政项目资金5.工程内容:更换地沟、地下室内供暖管道、阀门,混凝土楼地面开检修口后恢复,入口处沥青路开挖沟槽后恢复等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更换地沟、地下室内供暖管道、阀门,混凝土楼地面开检修口后恢复,入口处沥青路开挖沟槽后恢复等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壹元整(¥1119681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仟柒佰叁拾壹.壹角陆分(¥5731.16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叁仟玖佰肆拾玖元捌角肆分(¥993949.84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2.合同价格支付形式:签定后先按预算价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结算审核价(基本审计费)后付至95%,剩余5%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后无息付清质保金。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拥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阳泉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项目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财(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路州区屈家庄16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46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张有忠电话:电话:13643405045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长治市漳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账号:账号:463241010300000001528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工程 体育场供热主管更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