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采购合同公告(皋兰县民政局2022)
皋兰县民政局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302001JH620122024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02001JH620122024
项目名称:
皋兰县民政局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
采购人:
皋兰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甘肃中昌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2-09-26
供应商:
兰州市皋兰县惠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行业:
其他居民服务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签订日期:
2022-09-26
合同总金额:
22.05(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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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民政局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合作皋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专用章协议二零二二年九月皋兰县民政局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合作协议甲方:皋兰县民政局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445号法定代表人:魏公涛乙方:兰州市皋兰县惠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址:皋兰县石洞镇聚金兰庭法定代表人:李昊泽社会统一代码:52620122MJ0079977丙方:兰州新区德善社会服务中心地址:兰州新区奥特莱斯国际商业广场第2幢4-319法定代表人:袁萍莉社会统一代码:52620100MJ009208X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21]5号)和《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0]65号)文件精神,及《皋兰县社会救助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3+1)实施方案》(皋民发[2021]14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照料服务,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从个人卫生、生活环境、精神面貌三个方面提高生活质量和居家照顾服务。根据“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招标编号:302001JH620122024)结果,皋兰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兰州市皋兰县惠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兰州新区德善社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丙方),在友好协商、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平等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就推进皋兰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一、项目名称:皋兰县民政局购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服务项目;二、项目地点:皋兰县石洞镇;三、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四、合作模式:项目由甲方牵头,乙方作为皋兰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中标单位,提供具体的照料服务;丙方负责对乙方服务过程进场监督,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甲方依据丙方对乙方的服务评价报告,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五、服务对象:皋兰县2021年10月份在册的60岁以下及60岁以上全自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对象以丙方每月推送的名单为准。六、合作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七、付费方式:采用先服务,再评估服务质量,后结算服务费用。八、付费标准:1.按照每月每人150元的标准“每周搞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发、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提供服务。服务人数出现增减,需及时向丙方报送并由丙方第一时间上报甲方核准后方可开展后续服务。2.为监护人无陪护能力的特困人员进行送医陪护,县内陪护每小时10元,县外陪护每小时15元,陪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支付结算。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对象名单,乙方收到名单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正常(意外)死亡、外出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开展服务等情况及时向丙方报备。2.甲方制定服务标准,定期了解掌握乙方的服务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3.甲方制定监管标准和统计内容,且跟踪监督丙方的监管统计过程和结果。4.甲方按照乙方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经丙方统计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评估后形成评估报告,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为其提供的服务对象,根据甲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向服务对象提供照料服务。2.乙方应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服务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3.乙方不得向其他方转包本协议所确定的服务项目。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拔付服务费用。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管理标准,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和内容进行核查统计,并核算出乙方每月的实际服务人次及费用。2.丙方要将甲方每月推送的服务对象名单及时转发乙方,对乙方报备的无法开展服务对象须调查核实,报甲方确定后按实际服务对象统计服务人次。3.丙方须每月定期向甲方上报核查统计服务人次及费用,且对3统计结果向签字各方进行公示,并形成书面报告签字确认。4.丙方在核查统计过程中需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保证监管过程的规范和统计结果的透明。5.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拔付监管费用。第三条质量管理与服务量化统计一、服务工单构成1.乙方在首次入户时填写“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登记表”,建立服务对象服务档案;在服务对象家庭配备服务袋,印装服务手册。2.乙方在服务完成后要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卡,在服务手册记录服务时间及内容,并经服务对象确认后装入服务袋留存,以备各级部门检查督导时查看。二、服务质量回访1.乙方日常服务由丙方负责核查统计,严把服务质量关。2.甲方不定期指定专人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使整体服务项目运行良好。3.甲方对服务项目进行过程和后期综合评估,由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甲方对服务不满意的要及时做出调整。3.第三方按照丙方提供的核查统计情况在实际服务对象中开展力年中、年终测评,对乙方在服务过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2满意度测评,按照回访记录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差四个等级进行管理。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正常(意外)死亡、外出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开展服务等情况及时报备丙方。三、费用结算标准按照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按月结算。乙方按月以服务台帐为依据向丙方报告当月的服务情况,提出服务费用结算申请。甲方根据第三方进行抽查回访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差综合评估结果进行核算费用,对满意率低于90%的当月扣除服务费的5%,满意率低于80%的当月扣除服务费的10%,满意率低于70%的的终止合同且不予结算当月服务费用。第四条保密条款乙方、丙方在开展服务和核查统计过程中,必须保护甲方服务对象的信息及隐私安全。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附件资料,签字三方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披露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当需要对外披露时,签字三方应协商一致,统一步骤和口径。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甲、乙、丙三方对违约责任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交由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或项目实施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第六条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丙三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关义务时,甲、乙、丙三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三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其他协议签订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协议期内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三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根据实际情况可顺延协议周期。第七条其他1.在合作期限内,三方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以签署补充协议方式扩展本协议合作范围。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抵触,三方应按有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修订本协议。3.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李家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26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2022年9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