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鉴定采购合同公告(容县林业局2022)
容县林业局2022年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7960450420222402
二、合同名称:容县林业局2022年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YLZC2022-G3-210320-GXXM
四、项目名称:容县林业局2022年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容县林业局
地 址:容州镇太爷巷42号
联系方式:0775-5328801
供应商(乙方):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联系方式:133678108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容县林业局2022年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18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在容县境内涉及森林资源领域的鉴定服务,含森林资源管护、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信访调处案件等五类鉴定类型。服务要求:在容县境内涉及森林资源领域的鉴定服务,含森林资源管护、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信访调处案件等五类鉴定类型。服务时间:本期容县林业局2022年度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框架协议服务的有效期为1年,(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187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盛茂.pdf盛茂.pdf
授权委托书容县林业局: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是我公司在玉林设立的下属分公司,为更好地完成2022年11月3日与容县林业局签订的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入围协议有关事项。现授权委托分公司:一协助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项目工作。二、代收本项目服务款,即同意把该技术鉴定服务款转入以下账号:(1)名称: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2)账号:45050166044200001048(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金都支行三、代缴本项目的所有税备费用我公司对该公司授权委托事项的责任均予以确认。授权单位(公章):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建万联系电话:13367810889联系人:被授权单位(公章):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黄玉肉法人代表(签名)联系人:吴师理联系电话:18867088388授权日期:202年32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协议书协议编号:11N07960450420222001甲方:容县林业局乙方: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协议主要条款格式合同名称: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入围协议合同编号:11N07960450420222001甲方:容县林业局地址:容州镇太爷巷42号乙方: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中港路220号(银丰总部小镇2幢08号一楼铺面)第一条服务内容序号服务名称1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第二条协议金额本项目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协议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案件金额为准第三条提交服务成果内容、时间及地点1、提交服务成果内容:(在容县境内涉及森林资源领域的鉴定服务,含森林资源管护、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信访调处案件等五类鉴定类型。)2、入围时间:本期容县林业局2022至2023年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框架协议服务的有效期为1年,(即从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止)。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从签订案件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4、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且符合相应的服务规范及标准。第四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质保期及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五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自签订鉴定服务协议后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按照甲方实际委托乙方供应的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事项内容和乙方报价承诺,由甲方在服务完成后按季度结算全部服务费(无预付款,以双方签订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合同书的评估费支付时间为准)。乙方自收到货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第六条税费技术服务费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应于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不可抗力发生15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在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协议争议解决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3、本协议未涉及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名称及公章:容县林业局乙方名称及公章: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玉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玉甲地址:容州镇太爷巷42号址:玉林市玉州区中港路220地号(银丰总部小镇2幢08号一楼铺面)联系电话:0775-5322176联系电话:13367810889开户名称:广西南宁盛茂林业调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金都支行银行帐号:45050166044200001048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二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