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净水 耗材 配件 饮水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517191000018760287
五、合同编号:11N01018325020224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海尔 净水/饮水机配件耗材
海尔/HaierHRO600-MINI7U1

1.00
4500
4500

2
海尔 H85E17 海尔/Haier 商用智能液晶平板电视无线4K超高清85吋商用+内置WIFI+3+32G H85E17
海尔/HaierH85E17

1.00
12000
12000

3
海尔 LC-102E 冷柜
海尔/HaierLC-102E

1.00
1950
19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曾磊
联系电话:17799290007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家电采购合同(1).pdf家电采购合同(1).pdf
关于净水/饮水机配件耗材的网上超市合同(11N01018325020224401).pdf关于净水/饮水机配件耗材的网上超市合同(11N01018325020224401).pdf

周转住房家电采购合同买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卖方(乙方):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2年11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海尔家电及安装附件等;1.2.2货物数量:一批;1.2.3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18450元(含税)(大写:壹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元人民币)。分项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冰吧海尔LC-102E台119501950平板电视(85寸)海尔H85E17台11200012000净水机海尔HRO600-MINI7U1台145004500合计(元)31845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次性支付货款18450元(含税价);1.4.2发票开具方式:含增值税普通发票。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到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1.5.2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市区;1.5.3交付方式:货物交付;1.5.4费用包含:设备款、安装款、运费。1.6.交货、包装要求1.6.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1.6.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1.6.3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1.6.4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负责保管。1.6.5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1.6.6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1.7伴随服务1.7.1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1)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制造、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所供货物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验收标准,并出具相关采购证明,否则,无条件退货。(3)所有货物必须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4)所有货物必须由乙方提供根据《“三包”规定》免费质量保修期服务,质保根据说明书要求享受厂家质保。(5)供货商还须保证甲方所采购的设备在质量保修服务期期满后以优惠价供应正常使用所必须的零配件,并列出清单,标明价格、单价。(6)乙方应将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1.7.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1.7.3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8.质量保证1.8.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等,具备国家产品出厂标签、身份认证标签,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产品实行三包。1.8.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8.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5设备投入正常运营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1.9检验1.9.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所交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出具—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9.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现场验收。2.1违约责任2.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1.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2.1.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2.1.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1.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1.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2.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2.2种方式解决:2.2.1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2.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78XFWM1Y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马健联系人:,联系人:祁荣电话:,电话:189991709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0050101040025244网上超市合同网上超市合同合同编号:11N01018325020224401,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供货商(乙方)::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商(乙方)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昌吉市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海尔净水/饮水机配件耗材海尔/HaierHRO600-MINI7U1品牌:海尔/Haier,型号:HRO600-MINI7U11台4500.002海尔H85E17海尔/Haier商用智能液晶平板电视无线4K超高清85吋商用+内置WIFI+3+32GH85E17海尔/HaierH85E17品牌:海尔/Haier,型号:H85E17,颜色分类:黑1台12000.003海尔LC-102E冷柜海尔/HaierLC-102E品牌:海尔/Haier,型号:LC-102E,颜色分类:黑1台195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8450.0018450.0018450.0018450.0018450.0018450.00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无三、履约保证金(如有)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无1/4四、货物包装与交付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4、交货方式:货物交付5、收货人:曾;联系方式: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7、无五、安装与验收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无六、保修与售后服务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30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个小时内响应,12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72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无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无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2/4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无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无十、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新疆鸿恒商贸有限公司昌吉市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无3/4(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分行账号:,账号:30050101040025244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水 耗材 配件 饮水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