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蓬溪县水利局2022)



蓬溪县水利局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9212022000044

二、合同名称: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三、项目编号:N5109212022000044

四、项目名称: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蓬溪县水利局
地址:蓬溪县映月街28号
联系方式:15244915443
供应商(乙方):四川银财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附49号时代大厦(栋)8单元7层D号
联系方式:15882865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941,348.99
¥941,348.99
完成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941,348.99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壹仟叁佰肆拾捌元玖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3年04月23日
履约地点:蓬溪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协议书 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pdf合同协议书 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pdf
蓬溪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08日

(GF-2017—0201)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蓬溪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四川银财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9212022000044)的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碰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避免或者减少采购项目竣工结算中的违法违规和权力寻租行为,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项目竣工后验收过程中,采购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将严把工程质量关,可能引入其他第三方机构协助验收,但任何第三方机构不会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进行变更,不得审减、审增,对于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金额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内支付采购资金。验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不要求或者专家成交供应商负担。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注:本采购合同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与碳商文件中的“采购人”含义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义相同;“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及“碳商文件”含义相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蓬溪县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四川银财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蓬溪县仁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蓬溪县蓬南镇。3.项目编号:N5109212022000044,4.工程内容:整治仁和水库大坝、溢洪道,新建管理房、防汛抢险道路等。5.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所有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2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壹仟叁佰肆拾元玖角玖分(¥941348.99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崇云。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碳商文件;(5)响应文件:(6)评审报告;(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0月2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蓬溪县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四川银财新建筑工程有发包人:(公章)莲溪县水利局承包人:(公章)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其委托代理人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510821008498405R组织机构代码:91510703MA67KT5T10四川省绵阳市浩城区临蓬溪县赤城镇映月街28园路东段附49号时代地址:地址:号大厦(栋)8单元7层D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621000629100621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25-5435139传真:0825-5435139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中国银行绵阳红桥路支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账号:账号:130722097056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2.1监理人名称: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Li电子信箱:;通信地址:L1.2.2设计人:名称:四川南充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L:电子信箱::通信地址:L.1.3工程和设备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3.2永久占地包括: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3.3临时占地包括: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4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L1.5标准和规范1.5.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5.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L1.5.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L1.6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碳商文件;(6)响应文件:(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1.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建设工程的全套施工图1.7.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资质、施工方案、工期计划等及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生时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文件后14天内。1.7.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发包人准备71.8联络1.8.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蓬溪县赤城镇映月街28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梁波。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礼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L1.9交通运输1.9.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及政府部门规定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9.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红线范围内为场内交通,发包人不承担场内交通的任何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L。1.9.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知识产权1.10.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8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1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出现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后报蓬溪县政府审定是否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梁波;身份证号:L:职务:L:联系电话:15983093338;电子信箱:Li通信地址:L.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等。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9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座。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根据《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及相关规定计算后根据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进行计算(材料价格、取费费率等按报价中所列的单项价格,参考定额标准同比例计算)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L10.4暂估价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L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L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6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L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L。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L12.1.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L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L12.1.3其他价格方式:L.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预付款支付期限:工程开工14日内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量完成70%拨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并扣回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L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1.1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发包人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75号执行。12.3.1.2规费的计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人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12.3.1.3税金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L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L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开工14日内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工程量完成70%拨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并扣回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6.00%3.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格工程量的80%,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4.00%4.工程完成结算审计并提供完整资料后拨付至97%并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7.00%5.质保期满后,经采购单位确认无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规范要求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L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L(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L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913.2竣工验收13.2.1凌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L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酸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L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L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L(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L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接到监理人通知后5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结算审计结束后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书后28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二式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20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签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且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2)(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L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L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1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L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L(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L(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L.(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L(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L.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协商处理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协商处理。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协商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L.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2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L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应当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L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查。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L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L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年月日日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袋表人签法定代表大(签字):0234010月4日201年10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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