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用车 乘用车采购合同公告(简阳市人民法院2022)



简阳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2001281

二、合同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281

四、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简阳市人民法院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395号
联系方式:028-863****8
供应商(乙方):资阳浩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村A标段安置房1号楼1楼1512号
联系方式:186288802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乘用车(轿车)
4(项)
¥148,608.00
¥594,432.00
秦PLUS 500KM豪华型

合同金额: 594,432.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2月23日
履约地点:简阳市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执法执勤用车政府采购合同.pdf执法执勤用车政府采购合同.pdf
简阳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08日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012022001281履约地点:简阳市人民法院签订地点:简阳市人民法院签订时间:2022年11月07日采购人(甲方):简阳市人民法院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395号供应商(乙方):资阳浩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村A标段安置房1号楼1楼151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48,608.00数量:4.00单位:项,总金额(元):¥594,432.00品目编码品目编码A020305品目名称品目名称乘用车采购标的采购标的乘用车(轿车)品牌品牌比亚迪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名称比亚迪汽车产地产地中国规格型号规格型号秦PLUS500KM豪华型秦PLUS500KM豪华型秦PLUS500KM豪华型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整((¥594,432.00))二、货物要求二、货物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第1页-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支付说明合同签订后,交货完成并1594,432.002022-12-20资阳浩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后1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五、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第2页-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3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3/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3/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十、不可抗事件处理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3页-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简阳市人民法院(盖章)乙方:资阳浩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杨骁,法定(授权)代表人:陈浩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395号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村A标段安置房1号楼1楼1512号开户银行:工行简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世纪广场支行账号:2307489109219507937账号:122607504757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第4页-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简阳市签订时间:2022年二月7日采购人(甲方):简阳市人民法院供应商(乙方):资阳浩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简阳市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1281)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位单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资金来源(万元)货物品名规格型号位单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预内算预算外预自筹其他新能源轿车比亚迪-秦PLUS500KM豪华型辆四148608594432三脚架、反光背心等45天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即RMBY594432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3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3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0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简阳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百款项:¥594432元,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贰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共向乙方支付价款¥1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3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3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3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陈浩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城南大道五显村A标段安置房1号楼1楼151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世纪广场支行账号:账号:122607504757电话:电话:18628880233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2年1月1日签约日期:212年11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执勤用车 乘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