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



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D_001_001
二、合同名称: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
四、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
联系方式:8258781
供应商(乙方):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2624-2631室
联系方式:188606228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无15.6915835.69158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6-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合同 D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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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合同 D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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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采购编号:37050200021200120220015合同编号: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D_001项目名称: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参考文本)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一)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附件(含答疑)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第一条合同组成文件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甲方)所需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山东铭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乙方)为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乙方(全称):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标的(六)本合同附件(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四)中标(成交)人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二)中标(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569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坐落位置:物业类型:物业名称:物业托管范围:2.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需达到90分以上;如未达标,则必须接受限期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乙方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为甲方提供高标准的服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第四条服务要求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第三条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4.付款方式:以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束后7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3.付款途径:财政拨款2.此费用包括:……1.物业管理服务费合计为:682,99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贰仟玖佰玖拾元;合同托管建筑面积为569300平方米。第五条合同金额……履行期限属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付款计划,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由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事宜。银行帐号:2200018304205000010226开户银行: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6.乙方开户名称:5.履约保证金:无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一)甲方的权利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目标管理进行验收。第七条验收要求服务期限:委托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分3个合同周期,自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物业服务合同每年一签。(二)甲方的义务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一)乙方的权利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二)乙方的义务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第十条违约责任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第十二条解决争议方式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采购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保密条款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第十六条补充条款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第十五条其他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2.本合同订立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6月27日第十七条合同生效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1.谅解与备忘条款:2.1.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4.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n\n\n甲 方:(盖章)\n\n\n\n\n乙 方: (盖章)\n\n\n\n\n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n\n\n\n\n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n\n\n\n\n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n\n\n\n\n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n\n\n\n\n委托代理人:(签字)\n\n\n\n\n委托代理人:(签字)\n\n\n\n\n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n\n\n\n\n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2624-2631室\n\n\n\n\n电 话:8258781\n\n\n\n\n电 话:18860622877\n\n\n\n\n传真:\n\n\n\n\n传真:\n\n\n\n\n签订日期:2022年6月27日\n\n\n\n\n签订日期:2022年6月27日\n\n\n\n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参考文本)项目名称: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D_001采购编号:37050200021200120220015甲方(全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乙方(全称):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A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业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甲方)所需东营区区直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SDGP37050200020220200003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经山东铭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乙方)为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附件(含答疑)(二)中标(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成交)人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第二条合同标的物业托管范围: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1建筑面积:569300平方米第三条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可另附明细附件)第四条服务要求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1.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运作,为甲方提供高标准的服务。2.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需达到90分以上;如未达标,则必须接受限期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乙方连续3个月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合同金额1.物业管理服务费合计为:682,99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贰仟玖佰玖拾元;合同托管建筑面积为569300平方米。2.此费用包括:……3.付款途径:财政拨款4.付款方式:以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束后7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5.履约保证金:无6.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银行帐号:2200018304205000010226属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A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业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2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付款计划,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由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非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事宜。第六条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委托物业服务期限为3年,分3个合同周期,自2022年07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物业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第七条验收要求按照目标管理进行验收。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3(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A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业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4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第十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5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采购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解决争议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A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业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6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6月27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2.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油城环卫有限公司局本级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7住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2624-2631室电话:8258781电话:18860622877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2年6月27日签订日期:2022年6月27日A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心贴业红1藏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贴财省东红四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政省蓝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站台福航福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物业管理运行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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