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购合同公告(新疆若羌县公安局2022)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若羌县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若羌县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1035937000018866734
五、合同编号:11N10465645820227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编制、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
详见附件

1.0
60000
6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若羌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文霞
联系电话:19399212562
传真:/
地址:楼兰路7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465645820227402).pdf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0465645820227402).pdf

若羌县218国道交通服务站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合同编号:11N104656458202274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若羌县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新疆国源测绘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2]7505号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生态建设规划、土地整治工程编制、其他土地专项规划编制、设计、论证、咨询---1项60000.006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6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陆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2]7505号工程设计服务160000.00预算内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1)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开展工作与各部门协调,负责协调沟通工作;1/42、甲方在乙方工作开展前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合法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3、在乙方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辅助条件,费用由乙方自付;4、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并对成果进行适时检查、复核;5、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2)乙方责任义务1、按现行国家的技术规程、规范,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告知甲方;3、乙方按协议规定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提交成果的质量负责;4、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跨年上报或政策发生变更,乙方应继续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直至完成本协议约定。若因政务退件或其他不属于乙方责任的原因耽误本年度上报,跨年上报需另行收费。(3)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1、规划选址论证报告1套(纸质);2、自然资源部门关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评审意见。(4)完成成果的期限自签订合同起12个月内完成技术服务成果,因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技术要求进行调整的原因,导致成果不能及时提交的,乙方按新要求修改后再提交,时间以自治区下发的通知为准。(5)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6)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战争、暴乱、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造成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双方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2、工作开展后期,因上级部门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而延误成果提交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7)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项目验收期限,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于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8)违约责任1、甲方超过支付日每推迟支付合同价款一日,按未付款金额的0.5‰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致使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付款的,则延期至国家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开始计算付款期限);如果逾期超过30日以上,视情形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技术成果并交付成果,每延期一日视情形乙方按已付款金额的0.5‰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争议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2、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3/4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文化路(兵团)支行账号:,账号:307694010400023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