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保 通扶贫搬迁 设施采购合同公告(叙永县交通运输局2022)
叙永县交通运输局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5242022000049
二、合同名称: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49
四、项目名称: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叙永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叙永县惠泽锦城
联系方式:18011025300
供应商(乙方):泸州市磊鑫恒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镇西外社区环城北路494号
联系方式:193386397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
1(项)
¥12,491,555.00
¥12,491,555.00
实施波形护栏的采购及全部安装工作,总长度为43.96公里。所有标识标牌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并定制尺寸、材质、颜色、样式、内容等;价格包含设计、安装、送货及税费,随时响应采购人的紧急要求及工期要求。
合同金额: 12,491,55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玖万壹仟伍佰伍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09月25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易搬护栏合同.pdf易搬护栏合同.pdf
叙永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09日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范本(货物类)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叙永县交通运输局乙方泸州市磊鑫恒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人)甲方委托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进行采购,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中标/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492.项目名称: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3、具体内容:叙永县2022年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道路安保设施完善项目,一项。(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12491555.00元。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1)中标人完成项目总投资的60%,并经初步验收,可向采购人申请第一次付款,采购人根据现场初步履约验收情况支付申请款项的80%。完成项目总投资的100%后,并经初步验收,可申请第二次付款,累计支付款项达投资额的80%。经完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项目总投资的95%,剩余5%一年后支付。(2)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甲方指定的财政账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乙方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待乙方项目履约完成并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凭《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退还中标乙方履约保证金。三、供货时间、供货地点1、供货时间: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四、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有甲方自行负担。2、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各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6、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时间)内到达现场提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1、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2、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甲方培训1至2名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3、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电话:指派人员: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7、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电话:1338631730指派人员:刘磊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台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台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维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等定成同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b、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乙方报价表。方甲章):乙方(印章)甲方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日期:2022年9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安保 通扶贫搬迁 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