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采购合同公告(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



2022年平南县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86536420222601

二、合同名称:2022年平南县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GGZC2022-G3-61615-GXJZ
四、项目名称:2022年平南县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南街道工业大道东方路
联系方式:0775-7836116
供应商(乙方):平南县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 址:平南县平南镇盆塘村七里围
联系方式:189787998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会化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04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平南街道平田村1150亩(其中500亩油菜花650亩红花草)和新桥农场350亩红花草服务要求:水稻机收(含碎秆还田)机械化作业多功能观赏性油菜花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肥料、农药、耙田、返沤、种植及管理)多功能红花草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开十字沟、田边沟、施有机肥、种植及管理)服务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全部实施完成服务标准:按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42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B分标.pdfB分标.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2年平南县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2-G3-61615-GXJZ分标:B分标采购单位(甲方):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加盖公章)供应商(乙方):平南县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时间:2.22年11月10日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平南县农业农村局采购计划号PNZC2022-G3-01615供应商(乙方)平南县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编号签订地点平南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服务内容一览表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③-①X②备注单项合价③-①X②备注水稻机收(含碎杆还田)机械化作业5000亩70.00350000.00多功能观赏性油菜花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肥料、农药、粑田、返区、种植及管理)500亩695.00347500.00多功能红花草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开十字沟、田边沟、施有机肥、种植及管理)1000亩345.00345000.00(¥1042500.00元)总报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_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项号服务名称12社会化服务9服务期:2022年11月15日前全部实施完成第二条服务/货物基本情况如下:项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①1社会化服务水稻机收(含碎杆还田)机械化作业5000亩社会化服务多功能观赏性油菜花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肥料、农药、粑田、返区、种植及管理)500亩3社会化服务多功能红花草示范基地基地建设(含种子、开十字沟、田边沟、施有机肥、种植及管理1000亩服务期:2022年11月15日前全部实施完成服务期:2022年11月15日前全部实施完成第三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的《项目需求一览表》要求和乙方所有承诺服务内容。第四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一览表》第五条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种植结束经平南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拨付50%补贴经费给中标单位,余下50%补贴经费在返区结束后拨付。第六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展行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直至取消乙方的服务合约。(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项目款3%的违约金。(四)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七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失物招领诉讼。第八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方(章)222年11月0日乙方(章)202年1月10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镇盆塘村七里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97879980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山分社账号:账号:94061201010481392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1用1日经办人:年1用1日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3、服务期责任根据投标文件约定4、其他具体事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甲方章)202年11月1乙方(章)20年y月10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平南县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你单位参加了本招标机构代理的2022年平南县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GGZC2022-G3-61615-GXIZ】项目的B分标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中标,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元整(¥1042500.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接到本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招标人平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签订合同事宜,延期自误。二、签订合同详细地点:平南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许开宇0775-7836116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方式为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四、届时请带齐下列证件:(1)中标通知书(原件)(2)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4)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帐号及开户名称特此通知!广西建展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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