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工程 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2022)
湖北宜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黄集粮站维修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黄集粮站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HBYH2022010
四、项目名称: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黄集粮站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
2、地址:宜城市小河镇朱市街道
3、联系方式:13507278035
4、供应商(乙方):宜城市东升商贸有限公司
5、地址:宜城市
6、联系方式:138716571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维修改造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60.5
5、合同金额:60.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30天,工程地点:小河镇黄集粮站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8-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1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黄集粮站合同.pdf黄集粮站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承包人(全称):宜城市东升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黄集粮站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小河镇黄集粮站。工程内容:拆除镂空砖栏杆及砌体、地面硬化、堰塘清游、挖土方、墙面抹灰,喷刷涂料、安装制作金属栏杆及大门等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宜地储【2022】3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企业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招标发包的全部内容及委托的其他工程(以现场签证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年8月24日。竣工日期:222年1月_24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总日历天数为有效工作日,节假日和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陆拾万零伍仟元(人民币)¥60500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补充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和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安全生产协议》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50%工程款。经三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4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工程总价款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为准。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22年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火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X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面贸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中美电话:电话:传传真: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安全生产协议甲方: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乙方:宜城市东升商贸有限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黄集粮站仓库维修项目。第二条施工地址:湖北省襄阳宜城市小河镇黄集粮站第三条项目危险源分析:高处作业而及高空附物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材料上、下运输造成人员伤亡脚手架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用电及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第四条安全责任考核目标(一)施工人员(含外协单位、民技工)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二)施工人员(含外协单位、民技工)责任事故重伤率为零;(三)施工人员(含外协单位、民技工)责任事故轻伤率为参建人数的5%。以下:(四)无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的环境、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第五条安全责任考核期:合同执行期第六条甲方安全责任与义务(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工程施工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价。(三)完成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各项安全设施,为乙方的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和要求,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五)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考核。第七条乙方安全责任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相关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工程施工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设置安全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现场安全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TLL(四)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五)具备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六)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妥善保管,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七)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并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查处。第八条补充条款:无。第九条违约责任(一)若因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对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由违约方承担消除不良影响,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乙方的违约、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长期安全管理不作为,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条附则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与工程合同同时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宜城市东升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理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年8月2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2)安全生产协议(3)专用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书2、语言美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民法典》、《建筑法》及地方性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投标文件执行。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工程师3.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人的职权:《项目管理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发包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红91发姓名:职务:职权:办理各项签证、协调双方关系、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3.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4.项目经理姓名移帆职务:丝理5.工程负责人姓名:刘玉政职务:负人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完成合同条款规定内容(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3)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的、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条款执行(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工程进度提供相关报表及资料(3)承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无10(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自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现场整洁(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以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等资料五天内对其作出批准或修改意见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工程需要,按合同条款执行五、安全施工11.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2.合同价款及调整12.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增减的工程量投标文件中有清单单价的,按投标清单单价计算;增减工程量投标文件没有的,按湖北省建筑、市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8年)、襄阳市同期材料信息价格编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以审计结果为准)。2.增减工程量须经发包方、施工方、监理三方代表签字确认。1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14.工程量确认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5.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50%工程款。经三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4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工程总价款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为准。七、材料设备供应16.发包人供应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12(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16.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7.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审计清单执行八、工程变更18.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执行九、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工程进度提供相关资料。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0.违约20.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0.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投标文件执行本合同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返工,并承担返工所有费用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投标文件执行1321.争议2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调解;(2)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1.向L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宜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2.工程分包2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23.不可抗力23.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24.保险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25.担保25.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6.合同份数26.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27.补充条款27.1场地清理:建筑垃圾清除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再另付清理费。27.2施工中的水、电、小型路面维修费(包括转运障碍物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27.3维修库内的实物保护:施工中翻盖房顶应注意保护库内实物安全。屋面振开后,当天天黑前必须要盖严27.4工程项目置换:招标项目中因有实际不需要维修的工程,业主可以等价置换别的项目。27.5本工程项目发包实行包干费用,材料因时价变动等因素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方承担。27.6维修质量监管:各维修站、点除法定监理监管外,增加站点负责人监管。施工过程中调整维修地点或增减工程量的由监理和各站共同签字认可有效。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宜城地方粮食储备库承包人(全称):宜城市东升商贸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砖庙粮站仓库维修项目(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承接的仓库维修、改造工程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16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建的工程保修期为壹年。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支付。升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贸有限福司开司东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福签字)2022年8月24日202年8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工程 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