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办公家具采购合同公告(南通市公安局2022)



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Z320601220071(CS032)-1

合同名称
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320601220071(CS032)

项目名称
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通市公安局 地 址:1 联系方式:18816266336 供应商(乙方):南通驰安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288号天空财富大厦1-1307 联系方式:18019668480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20000.0 合同金额:432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合同.pdf
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合同.pdf

南通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单位(或称甲方):南通市公安局中标供应商(或称乙方):南通驰安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9日签订地点:南通市公安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经济合同法》及2022年07月21日南通市公安局合成指挥中心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320601220071(CS032))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及服务:1.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以及运输、装卸、检验、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相关服务货物名称货物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家具派格/广东中山1批432000432000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总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1.2乙方按其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货物清单见合同附件。1.3乙方提供的运输、装卸、检验、技术服务、质保期等服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1.4前述采购货物总数量甲方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调整。2.价格:2.1按照乙方的中标价,本合同价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贰仟元整(RMB432000元)。2.2合同价格为:指定地点交货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及采购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该价格不受市场任何因素影响2.3合同价款含甲方到乙方生产场地、原材料产地考察及监督生产全过程的费用。3.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3.1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达到或优于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需求中各项指标参数。3.2乙方投标时提供的产品样品,双方在其样品化验单上签字确认存档,作为每批货物的验收依据。样品技术指标优于“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需求的指标项,按样品其技术指标验收。3.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3.4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品。3.5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将货物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费用由乙方负责),检定合格为最终验收标准。3.6货物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给予调换的,均按不能交货处理。4.包装及运输:4.1由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项下货物运输的必要包装方式,符合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的要求。4.2如果甲方要求箱外加刷其他标志,应于合同签订时通知乙方,包装物不予回收4.3包装物材料及包装方式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5.交货及验收5.1交货地点:指定地点5.2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45天内交货,所送货物数量以甲方通告数量为准。5.3每批货物须经甲方抽样检验,初验合格后方可收货,初验不合格者作退货并警告处理,如发现所供货物化验结果与样品化验单有明显差别(甲方要求的不在此列),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产品没有明显改善,甲方有权向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必要时可提起终止合同。5.4乙方必须提供每批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书及有关供货说明文件。6.履约担保6.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6.2甲方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通知乙方,说明有关此项索赔要求所涉及乙方违约的性质。6.3因乙方违约而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金后,如合同继续执行,则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须补足履约担保金。逾期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6.4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依法履行完毕后,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7.结算及付款方式7.1招标结束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且招标人出具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7.2货物发票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给甲方。8.违约责任8.1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在货款中扣除。8.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本合同第5条规定之外另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额10%的违约金。8.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该批货物总额10%的违约金。8.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该批货物总额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8.5因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有权购甲其他产品替代该批货物,由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乙方支付。9.不可抗力:9.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指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有关政府机关所出具的不可抗力因素证明9.2在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非甲方书面另有要求,乙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约,并在30天内不能恢复履约,则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终止以前双方应得的利益问题。合同10.其他约定条款:32060211.争议解决:11.1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2.合同构成:12.1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应一并阅读和理解。(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及附件;(4)投标文件及附件(5)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12.2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及时间在后者为准13.合同期限与数量13.1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2年07月29日开始至2023年07月28日止。家具质保五年,自2022年07月29日开始至2027年07月28日止13.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14.合同未尽事宜14.1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2、交货时,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表中提出的要求。3、交货时,产品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产品的型号、规格、制造商。专用4、对于影响产品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175、交货时,所有货物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6、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产品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7、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罚。8、投标人必须提供目前市场上技术较先进、成熟的原装、全新产品,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原装正货。10、所有产品均须提供至少3年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配件,成交供应商应按国家对该类产品的规定实行三包。质保期自供需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算。11、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12、投标人须定期回访以及对产品维修。13、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家具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家具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负贵修复完成。14、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解决: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5、在质量保修期后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修期届满后,成交供应商对家具的维修、更换服务仅收取成本费。但因成交供应商提供家具存在固有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除外。16、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17、其余按厂家承诺进行。18、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在货款中扣除。19、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1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1、投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2、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3C认证。3、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及原产地证明。4、验收由招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5、验收完毕须由供需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名。6、验收标准:合格。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检定合格为最终验收标准。1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所投家具须为绿色环保家具,甲醛等有害物质释放量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环保规定,且投标家具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投标所有家具必须是未使用过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原装、全新家具,家具所使用面材、基材、油漆、胶水、五金件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供货时须提供家具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保修证书等资料。4、关于家具的具体款式和颜色,在家具批量生产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色板供招标人筛选确认,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招标人确认的色板颜色交货。其中,款式和颜色的改变不影响最终结算价格。5、成交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位置安装相应家具。如安装地点位置及质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应返工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且工期不顺延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家具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