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油池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22)
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二、 供应商名称:浙江亲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
四、 采购项目编号:LYTSZC2022-119
五、 合同编号:LYTSZC2022-119
六、 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合同价格(元)
1
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
195000
七、 其它事项: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13757013889
2、采购人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平
联系电话:18268955110
地址:龙游县沙湖路111号
3、监督机构名称: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邱平
监督投诉电话:18268955110
地址:龙游县沙湖路111号
附件信息:
隔油池合同.pdf隔油池合同.pdf1.8 M
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合同甲方: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乙方:浙江亲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0年月=日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YTSZC2022-119甲方(采购方):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浙江亲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11月2日龙游县湖镇镇隔油池(化粪池)运维服务采购竞争性碳商招标的结果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总则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注:合同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发生人工费、管理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耗材、以及交通、通讯、劳力、招标代理费、意外索赔、违约索赔、风险、不可预见、税费成本等一切直接、间接成本和费用以及利润的全部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数据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交付后涉及本项目的资料、数据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壹年。2022年11月二日至2023年1月1日止。第五条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服务要求1.服务期内采用合法无害化处理技术,确保该项目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等排污、流水畅通。人工清理时,保证池内外均清理干净,且符合环保要求。2.服务范围:湖镇集镇范围内128个隔油池、11个化粪池进行运维服务。3.养护标准项目前期(一个月内)运维须做好不低于每月3-4次的生物菌投放,从2022年12月开始运维不低于每月1次的生物菌投放及池维护,保证隔油池(化粪池)无油污、无沉淀、无异味、保证连接管不出现堵塞现象,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应建立工作台帐,记录生物菌的投放、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和次数,便于甲方检查(项目结束后台账资料移交甲方后支付尾款)。4.生物菌投放量不少于500克/立方5.服务人员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人,动态巡查人员1人(1)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需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对更换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要求不能低于被更换人员。(2)要对工作人员实行统一培训工作,持证上岗,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并按相应的技术要求达到熟练操作。工作人员由乙方统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全职为本项目服务。6.确保安全,乙方必须为所有派造人员购置反光服及防护用品,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加强其聘用人员劳动安全教育,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八条合同款支付第一次支付:合同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项目预付款第二次支付:运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经甲方考核后剩余的合同款。(运维服务期间甲方按照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如因运维不到位,被镇级巡查抽查发现或者被群众投诉查实的,一次扣500元;如被县级及以上检查发现问题的,一次扣1500元。)第九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政策处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当按合同条款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项目等资料。4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5.甲方有与乙方订立补充合同的签订权。第十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4负责本项目建设及整体联动,负责处理好与其他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特别约定运维服务期间甲方按照乙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如因运维不到位,被镇级巡查抽查发现或者被群众投诉查实的,一次扣500元;如被县级及以上检查发现问题的,一次扣1500元。第十三条验收要求甲方验收时发现服务质量(如作业现场不干净、化粪池清理不干净、下水道不通畅通等)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或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返工,乙方负责及时返工,出现二次质量不符或不按时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四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除碳商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乙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碳商文件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合同为准5.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甲方(盖章):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地址:龙游县沙湖路111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2年1月11日乙方(盖章):浙江亲清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兰路91号501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称开户银行:柯农商银行信安支行账号:20100023300082号310007036签字日期:2022年1月1日合同鉴证方(盖章):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2022年11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隔油池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